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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4252524/2020-00011 信息分类: 工业、交通/其他 / 通知
发布机构: 市交通局 发文日期: 2020-01-08
文号: 连交〔2020〕7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关于做好2020年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春运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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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 有效

关于做好2020年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春运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交通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0-02-19 20:20:06

连交〔20207

关于做好2020年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春运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各直属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2020年春运将于1月10日开始,2月18日结束,共计40天。根据市委市政府和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认真做好2020道路水路春运工作的通知要求,紧紧围绕“便捷春运、温馨春运、平安春运、诚信春运”的主题,按照“安全第一、保障有力、方便快捷、服务至上”的总体要求,切实做好2020年春运工作,进一步提升道路水路春运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保障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加强春运工作组织领导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圆满完成春运任务,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意义重大。各地、各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把做好春运工作作为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具体举措,增强为民服务意识,强化安全监管力度,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平安回家、开心过年。

(二)建立健全春运工作机构。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强春运组织领导成立由主要领导同志负责,各相关部门参加的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统一指挥协调春运工作;要在当地春运工作领导机制框架下,充分加强与发改、公安、气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跨部门协调工作机制,加强信息沟通和资源共享,及时协商解决春运期间运输组织、车辆通行、应急运输、安全检查等方面的问题,确保今年春运组织工作平稳有序。

为切实加强对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春运工作的组织领导,市交通运输局成立了以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春运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局春运办”)设在市运输管理处局办公室牵头做好春运工作综合性会议安排、信息报送及后勤保障等工作;宣传教育处牵头做好春运宣传和文明创建等工作;安全监督处牵头负责春运期间安全监管和安全应急处置等工作;运输处牵头成立市交通运输系统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并负责制定春运实施方案;公路处指导和协调公路桥梁安全保畅通、路况信息发布等工作;港务管理处负责港口生产安全管理工作和国际客运站安全监管等工作;地方铁路处(航空处)负责联系铁路部门和民航部门,协调铁路和航空运输保障;工会牵头做好开展交通运输行业慰问工作,并参与暖流行动等务工人员返乡活动;公路部门具体负责做好公路桥梁安全保畅通、路况信息发布等工作;航道部门具体负责做好通航水域安全监管等工作;运管部门负责运力调度、维修保障、信息报送、运输市场维护、“两客一危”安全检查等工作。地方海事部门具体负责做好内河水上安全监管等工作。

(三)准确把握春运形势特点。客运结构不断发生变化,出行方式更加多元化,高铁、民航客运量比重日益突出,公路客运比重继续减少。2020年春运期间,全市旅客预计发送量275万人次,较往年略有减少。其中,公路旅客发送量约225.25万人次,同比下降10.8%;铁路旅客发送量约27.6万人次,同比增长15%;民航旅客发送量约22万人次,同比增长35%。预计今年春运总体上将呈现节前学生流、务工流相互叠加,客流高峰来得早、持续时间长,节后学生流、务工流、探亲流等几个方面客流相互叠加,易出现客流高峰等特点。春运期间,公路交通人流、车流大,运输保障任务将更加艰巨;同时,阶段性低温降雨降雪和雾霾天气等将对交通运输产生影响,各地要对春运期间的繁重任务和可能出现的恶劣天气提前做好充分准备。

(四)确保渠道畅通响应及时。春运期间,各地、各部门要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建立春运工作联络机制,畅通信息联络渠道,全面了解掌握春运期间道路水路运输情况,迅速响应各项春运工作指令。要高度重视突发事件和安全事故信息报送,及时发现、协调解决突发运输事件和重大问题,并及时向市局春运办报告,确保春运期间信息畅通,坚决避免信息倒流。

(五)提高突发状况应急处置能力。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道路水路春运应急预案,完善客流监测、路网运力监控、信息报送等保障措施,加强多种交通方式之间的应急联动,全面提升应急运输保障能力。要组织运输企业针对春运期间可能出现的恶劣天气和突发情况,认真制定并细化、完善春运应急运输预案,加强应急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要确保应急运输车辆、救助船舶处于良好状态,值班待命,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和事故险情,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妥善处置,防止发生次生灾害。

(六)积极做好舆情引导。要确保连云港交通服务热线12328(96196)24小时开通响应,对服务热线12328(96196反映的问题要高度重视,正视问题、解决问题,使群众真正满意。要充分发挥媒体监督作用,积极关注媒体报道反映的运输安全与服务问题,并认真调查核实,对确有问题的,要及时加以纠正和改进。强化春运期间从业人员文明诚信服务,全面加强信息归集,实施失信行为记分管理,推动形成讲文明、守诚信的春运环境,进一步打造“诚信春运”,在汽车客运站等重点区域张贴春运系列宣传海报。

二、切实增强春运保障能力

各地、各部门要周密计划,科学安排,统筹兼顾,把春运作为展示运输行业高质量发展成果的窗口,提供高质量春运供给,保障春运畅通。

(一)切实加强运力保障。春运期间,各地、各部门要加大对客运枢纽、铁路客运站、机场、景区等客流密集地区的运力投放,适时增开加班车船,科学调度发班密度和频次,切实提高运输能力。要充分发挥“城乡客运一体化”和“四好农村路”建设等工作成效,适时增开城乡客运班线,方便农村群众返乡团聚、赶集购物、探亲访友,满足城乡居民各种出行需求。要统筹加强重点物资运输保障,组织运输企业统筹做好煤炭、天然气、粮油、肉禽、蔬菜等重点物资和生活物资运输,全力保障经济运行和群众节假日生活需求。

(二)深入优化运输衔接各地、各部门要加强道路客运班线、城市公交与铁路、城市轨道交通、水运、民航等运输方式协同衔接,充分发挥道路客运覆盖面广、灵活性强的比较优势,积极做好联程联运工作,便利旅客换乘,提高旅客出行效率;科学调配道路客运、城市公交和出租汽车运力,提高“最先和最后一公里”出行效率特别是要做好重点枢纽的夜间集疏运,各地要制定专项方案,确保旅客及时疏运。

(三)全力做好疏堵保畅。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加强路网运行监测,分析研判车辆流量、流向情况,及时发布重要通道、关键节点、主要瓶颈路段和拥堵收费站等信息,有针对性制定疏堵和分流绕行方案,引导公众合理安排出行计划。要加强公路、桥梁等基础设施的巡查和养护,发现隐患,及时处置要加强ETC车道运行监测,提升异常情况处置能力,避免因车道故障等引发的交通拥堵。要加强与公安等部门业务协同,完善路警联合巡查与指挥协同机制,做好交通管制事前会商和联勤联动,减少因交通管制导致的交通拥堵

三、全力保障春运安全有序

安全是春运工作的重中之重,各、各部门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江苏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和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省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强化安全责任担当,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全力做好春运安全生产工作。

(一)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春运期间,各地、各部门按照早部署、早安排、早组织的原则,强化春运各项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和道路客运、旅游包车、危险品运输、农村客运、城市公交城市轨道交通、水上运输等重点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把措施落实到基层、任务分解到现场、责任明确到岗位,全面夯实春运安全工作基础保障全市春运期间运输安全形势平稳,确保群众出行走得安全,走得放心。

(二)加大安全监管力度各地、各部门要督促“两客一危”企业严格落实动态监控制度,应用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及时发现和纠正驾驶员超速、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并强化对驾驶员考核管理,开展具有针对性的培训教育。督促客运站和客运企业严格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省际、市际客运班线实名制管理和水路旅客实名制管理制度,加强水路客运安检查危工作。要严格执行取消所有经营期限届满的800公里以上省级客运班线经营权。加强包车客运安全监管,严格落实省际包车客运业务备案要求。要高度重视春运期间货物运输安全,从源头上管控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违法行为,特别要加强危险品运输车辆的安全管理。要加强对航运公司监督检查,对安全管理存在较多或较大问题、事故频发、严重违法违规的航运公司开展联合监管。要以“四类重点船舶”为重点,全面加强水路安全监管。

(三)有效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的原则,加大春运安全隐患排查力度,针对农村客运、重点桥隧、客运枢纽场站、城市公共汽车、城市轨道交通、港口客运站和水运码头、农村渡口渡船和重点船舶等关键节点,以及网约车运营、司乘人员安全文明驾驶教育培训等重点问题,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做到即查即改,消除隐患,确保春运安全有序。督促城市公交企业切实加强运营管理和调度,密切关注客流变化,及时做好客流疏通引导,杜绝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

(四)加强运输市场监管。要强化与公安、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沟通协作,加大春运期间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力度,开展重点路面稽查,加大对客运站(码头)、旅游景区景点巡查力度,严厉打击恶意涨价、非法营运、货车超限超载等违法违规行为,保障旅客出行权益。各地要切实加大春运信用监管力度,推动春运信用监管和诚信文化建设工作。进一步完善信用制度体系,依法依规加强春运信用数据归集、共享、公开和应用,强化信用承诺、信用评价和信用监测分析预警,发布一批诚信典型和先进事迹,营造诚信春运的行业氛围。

(五)增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全市各道路水路客运企业要在春运前加强对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特别是客运包车驾驶员,增强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提高遵章守纪自觉性,杜绝违法违章行为。运输企业可选取典型案例以案说法,让驾驶员熟悉运营线路及沿线路况,掌握事故多发点段,防止因道路不熟引发运输事故。禁止有超员、酒驾等严重违法记录和驾驶证记满12分的驾驶人参加春运。春运期间加班较多,客运企业要合理安排驾驶员驾驶任务,保证驾驶人员充足休息时间,严禁疲劳驾驶。

(六)加强运输市场秩序整治。各地、各部门要加强执法力量,强化春运期间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力度,维护良好市场秩序。要加大对客运站、客运码头、配客点等地的监督、巡查力度,依法严格查处站外揽客、倒客、甩客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并及时纠正非法营运及其他扰乱运输市场秩序的行为,杜绝“三超一疲劳”、“客货混装”等违法违规行为。要配合价格部门加强运价监管,加强运价政策宣传,督促企业严格执行运价政策,做到明码标价,坚决制止借春运之机乱涨价、乱收费等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广大旅客合法权益。

四、提升路网运行管理水平

(一)提高路网通行效率。各地、各部门要强化与公安部门的联系沟通,进一步健全路警联合巡查与指挥协同机制,做好恶劣天气条件下交通管控事前会商和路警联动,及时制定绕行方案并告知社会公众,降低因交通管控导致的交通拥堵影响。各公路部门要加强公路、桥梁等基础设施的巡查和养护,加大巡查频次。除应急抢修施工外,原则上春运高峰期间不安排公路、桥梁大中修施工。要加强防冻防滑材料储备,加强对养护应急机械、设备的管理和保养,遇有突发情况按规定启动应急预案,有效应对恶劣天气影响。

(二)加强交通服务保障。要加强公路收费站管理,开通足够的收费道口,发挥ETC系统联网优势,加强对重点路段的运行监测与秩序维护,提高车辆通行效率,避免出现因公路收费导致车辆排长队和交通拥堵现象。要加强航道、航标、船闸等设施的检查和维护,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水路畅通。

(三)加强路网运行监测。要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加大对重要通道、桥梁、隧道,主要瓶颈路段和拥堵收费站等关键节点运行监测力度,加强与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协作,有针对性制定疏堵和分流绕行方案,并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引导群众错时错峰出行。加强春运期间路网运行数据的总结梳理和分析研判,为进一步做好路网保畅工作提供基础支撑。要确保已接入部视频图像的稳定运行与实时调用,委派专人负责并加强技术保障。

、着力提升运输服务品质

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多措并举、千方百计提高运输服务品质,确保群众出行走舒心,让春运路途更能体现人文关怀。

(一)优化春运出行环境。各地、各部门要督促各汽车客运站规范引导标志,严格落实客运服务质量标准,积极为旅客提供无线上网、急救药物等特色服务,营造温馨候乘环境。要切实加强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群体的服务工作,提供“绿色通道”、“爱心母婴候车室”等人性化服务设施。认真落实《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等制度规定,细化完善军人、消防救援人员优先服务措施。

(二)创新便民服务举措各地、各部门要继续推广网上售票、手机APP售票、自助售票机售取票等方式,切实方便人民群众便捷购票。要进一步丰富票证媒介,推广电子客票等票务“无纸化”服务,进一步扩大人脸识别、刷证进站检票乘车应用范围。要落实特殊旅客票价优待政策,6周岁以下或者身高1.2米以下儿童免费乘坐客运班车,对残疾消防救援人员、6-14周岁或身高1.2-1.5米儿童执行客票半价优待政策。要优化定制客运服务,春运期间要根据市场需要投入更多车辆开行更多线路,满足旅客多元化、个性化出行需求。

(三)丰富主题服务活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继续深入组织开展“情满旅途”活动,组织张贴活动海报。各地、各部门要根据实际,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春运主题服务活动,积极响应青年志愿者服务春运“暖冬行动”和务工人员平安返乡“暖流行动”。要积极推广交通运输部“邀您共同话春运”服务体验调查评估活动,组织各相关单位和运输企业尽快完成网址链接(活动网址为:http://chunyun.itsc.cn),适时推送活动信息,提高旅客参与度,扩大活动影响力,广泛收集群众对运输服务工作的感受体验和意见建议,持续提升春运服务质量。

(四)鼓励文明绿色出行。各地、各部门要督促指导运输企业全面提高道路客运、城市公交、城市轨道交通、出租汽车,以及港口码头客运船舶人性化服务品质,引导旅客选择绿色、集约化出行方式。各地要加大文明出行宣传力度,以“车、船、机、路、港、站”等交通服务设施和窗口单位为载体,通过媒体报道、张贴标语、志愿服务等方式,积极营造文明出行氛围,引导旅客文明乘车、有序出行。

强化宣传报道和信息报送

(一)加强春运宣传报道。各地、各部门要围绕“温馨春运、温暖回家——江苏交通伴你行”主题开展春运宣传活动。要以文明出行为重点,以着力提高公民文明交通素质为主线,在春运期间集中开展文明交通文明出行宣传教育专项行动。要深入春运一线,广泛收集基层单位、客运企业、枢纽场站、公路养护区段等服务旅客出行的典型做法,深入挖掘鲜活案例和新闻素材,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站、微信、微博等各种媒体,尤其要用好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和连云港交通微信公众号,大力宣传春运中的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用心讲好春运故事;广泛宣传交通运输部门采取的春运新举措,及时发布车船、航班、气象、旅游景点状况等春运动态信息,为广大旅客出行提供引导和帮助。

(二)规范春运信息报送。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执行信息报送制度,保持通信畅通,确保及时、准确、规范报送数据和信息。一是加强宣传信息报送。春运期间,各县区局春运办每天9:00前要将前一天的春运工作情况,包括春运特点和工作亮点形成书面材料,报局春运办,以便统一撰稿向省厅和新闻媒体投送春运办将对各级宣传材料报送情况进行总结和通报。二是加强春运动态信息报送工作。各地、各部门认真落实信息报送制度,安排专人负责春运期间客运量的统计、分析工作,每天19:30前将当天客运量数据通过“运政在线”进行上报,同时按时完成上级部门要求的分阶段客运量汇总、关键节点客运量预测等数据报送工作。三是按规定报送路况信息。按照《关于印发交通运输部公路交通阻断信息报送制度的通知》(交公路发2011183号)要求,及时向市公路部门报送路况信息。四是按规定报送突发事件信息。按照交通运输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和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向局春运办报告重、特大突发事件信息。五是按规定报送安全事故信息。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道路运输行业行车事故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交运发〔2015〕95号)的相关规定,及时向局春运办报送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事故报告。

(三)按时报送组织方案和工作总结。请各地交通运输部门科学编制春运期间路网调度、运输组织、安全应急、疏堵保畅方案,做到“一县(区)一方案”“一县(区)一预案”,将2020我市交通运输系统春运调度指挥网络图和春运工作方案于1月9日前报市局春运办。春运结束后,要对今年的春运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形成工作报告,并于2月18日前报市局春运办。

                                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