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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4252524/2022-00091 信息分类: 工业、交通/其他 / 通知
发布机构: 市交通局 发文日期: 2022-04-29
文号: 连交〔2022〕90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市交通运输局优化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营商环境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览:
时效: 有效

关于印发市交通运输局优化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营商环境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交通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2-04-29 11:42:05

市运输中心,局机关各有关处室:

现将《市交通运输局优化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营商环境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4月29日


市交通运输局优化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营商环境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积极助力和服务我市石化产业加快发展实现新时代“后发先至”,进一步推动危险货物运输行业安全、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市交通运输局党委以及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一纪检监察组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安排及有关要求,着力打造更加规范、便捷、优质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营商环境,决定自2022年4月至8月,在市交通运输系统内组织开展优化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以下简称危货运输)营商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行动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江苏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连云港市优化营商环境办法》等工作要求,主动服务“六稳”,落实做好“六保”,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成效,严格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意见》、《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化全市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及具体安排,紧盯危货运输领域许可审批项目符合性技术审查等涉民涉企业务事项,认真对标法定依据、工作职能、流程规范及标准要求等,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重拳打击涉及危货运输行业工作人员的违法违规违纪以及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等问题,从严治理危货运输行业工作人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不良情形,防微杜渐、抓小抓早,不断推动我市危货运输行业营商环境激浊扬清、风清气正。

二、整治内容

坚持追根溯源、刀刃向内,标本兼治、系统治理,聚焦整治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危货运输行业工作热点难点,全面梳理、摸排、清理和纠正存在的痛点堵点问题,重点围绕制度流程不够规范、执行标准不够精细、服务质效不够扎实、靠前监督不够深入等四个方面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打一场正风肃纪、自我净化、自我革新的危货运输营商环境保卫战。

(一)制度流程不够规范的问题。重点排查整治危货运输行业管理工作中逾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等风险问题,主要包括:工作依据模糊不清、引用应用不当等情形;以从严监管之名行层层加码之实等情形;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清单式管理等工作制度建设不健全、落实不到位,主动为企业纾难解困和为群众便捷服务的举措提供不充分、成效不明显等情形。

(二)执行标准不够精细的问题。重点排查整治危货运输行业管理工作中操作执行标准不统一、落实要求不细致等风险问题,主要包括:未依法公开或主动告知经营从业资质许可审批符合性技术审查等工作规定等情形;工作标准随意散漫、不循章法,实际执行与规定要求不相符、不一致等情形;滥用自由裁量权,没有做到一视同仁、一以贯之,出现同案异标、畸严畸松等情形。

(三)服务质效不够扎实的问题。重点排查整治危货运输行业管理工作中宗旨意识淡薄、工作作风漂浮等风险问题,主要包括:不重视保障企业、群众的合法权益,对服务对象正常反映的投诉、信访等事项,找借口久拖不办、推诿扯皮甚至打击报复等情形;对行业企业、从业人员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或意见置若罔闻,不作为、懒作为、慢作为等情形;对行业内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矛盾视而不见,处置流于形式、避重就轻等情形;对服务对象态度蛮横冷漠,在工作中语言不文明、行为粗鲁甚至故意设置障碍刁难等情形。

(四)靠前监督不够深入的问题。重点排查整治危货运输行业管理工作中违反法律法规、党纪党规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风险问题,主要包括:缺乏底线红线思维,敬畏法治意识淡薄,滥用职权、以权谋私,利用工作之便搞权钱交易、权力寻租、吃拿卡要等情形;行风政风监督工作多浮于表面、隔靴挠痒,下沉一线不经常、融入业务不紧密等情形;人员精神状态懈怠,落实工作讲条件,执行任务打折扣,遇事推三阻四、推诿扯皮等情形。

三、实施举措

根据市委、市政府和省交通运输厅以及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精神及相关要求,紧密结合我市危货运输工作实际采取四项工作措施,全力推动危货运输营商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一)强化工作职能规范落实,推进行业治理能力不断提高。全面梳理危货运输领域的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法定权利、义务以及工作职责事项等内容,清晰界定行政辅助职能部门落实开展危货运输经营从业资质许可、保持等相关符合性技术审查工作的权责范围。依法公开事项范围、适用对象、流程要求和监管措施等信息,确保依法依规实施现场技术指导、符合性技术审查和定期检验等行政辅助工作,做到既不缺位,也不越位,既从严落实,也不层层加码。

(二)优化工作流程制度建设,推进行业服务质效稳步提升。围绕服务落实“六稳”、做好“六保”,积极帮助企业纾难解困,以深化行业党建为引领,多措并举为货运司机等群体做好合法权益保障等工作。立足清晰法定权利、义务和职责等基础,全面对照要求严格落实到位,坚持应管尽管、去繁从简,科学合理地修订、优化和完善危货运输经营从业资质许可、保持符合性技术审查工作等工作制度流程,制定形成《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项目符合性技术审查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后续监管表》等工作清单,并以制度等形式相对固化下来。健全完善事前提醒告知、事中嵌入监督、事后延伸监管的全周期工作机制,不断增强危货运输市场主体、从业人员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三)拓展畅通工作联系渠道,推进行业发展环境巩固净化。聚焦危货运输行业内各类市场主体、人员群体等所思所盼所愁问题,全面梳理危货运输领域投诉、信访、舆情等受理办理情况,集中对行业内关注度高、反映强烈和具有一定代表性典型性的热点难点事项组织开展“回头看”,确保一事一办、一事一结。大力畅通工作联系沟通渠道,立足促进提高办事效率、质量和群众满意度,继续加强与12345政府服务热线等联动协作,主动收集办理涉及危货运输工作的问题诉求、投诉举报等信息,做到即报即查、即接即办。依托国省干道服务区、公路港和物流园区等载体加大推进 “司机之家”建设,通过发放联系服务卡、设立工作服务站等方式,广泛听取行业一线建议意见,切实为危货运输司乘人员在途提供优质服务与保障。

(四)从严从紧全程监督管理,推进行业服务作风持续优化。大力构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督工作体系,以检查、抽查等方式,对2021年以来通过许可审批的危货运输经营项目相关的符合性技术审查工作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总结和整改发现的问题或不足。充分发挥纪律监督主体作用,深化完善“嵌入式”监督工作模式,推进现场随机抽查、独立回访评议等工作常态化落实,督促工作人员上岗亮身份、过程全记录、结果受评议。主动加大问题线索收集,设立并开通工作监督评议电话,在线上线下同步设置实体、电子等形式的工作信箱,更加广泛地接受社会和行业监督。对受理的投诉、举报等问题线索加强分析、加大核实,定期组织梳理廉政风险防范工作重点,对违法违规违纪问题及相关人员坚决处理到位。精准化、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坚持以案明纪、以案说法、以案促改,积极丰富廉政文化教育载体,牢固树立廉洁自律的底线红线。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下旬)。成立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机构,印发工作方案,以专题会议等方式进行集中部署安排,同时加大廉政教育和对外宣传营造氛围,在系统内推动危货运输营商环境专项整治行动有力开展。

(二)自查自纠阶段(4月下旬至5月中旬)。组织对照权责范围界定、规范制度流程、深化服务意识、强化监督评议等四个方面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坚持立行立改、即知即改,适时对自查自纠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交流及评价。

(三)深入整改阶段(5月中旬至8月中旬)。根据自查自纠情况梳理制定问题清单,采取有力举措加快落实整改,原则上于8月中旬前完成。对于暂时未能按期整改落实的问题明确责任到人,并跟踪限期整改落实到位。

(四)总结提高阶段(8月底前)。认真总结整治工作有效措施和良好经验,及时提炼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成果,并以此次行动为契机,加强统筹衔接,将相关经验转化为制度成果,形成常态长效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局党委成立专门工作机构,统筹推进危货运输营商环境专项整治行动整体工作,及时协调解决重点问题,落实完成日常事务。市运输中心、局机关各有关处室要切实增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快速形成具体实施方案,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本次行动有组织、有部署、有落实。

(二)强化责任落实。市运输中心、局机关各有关处室要强化责任担当,加强联系协作,积极形成合力,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任务,找准专项整治行动与日常工作结合点和发力点,推动实现互融互促。

(三)强化监督检查。局党委将会同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一纪检监察组对危货运输营商环境专项整治行动落实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和督查,督查结果将与年度考核结果挂钩。对于推进工作不力的,将采取约谈、通报批评等方式责令整改。

(四)强化舆论宣传。市运输中心、局机关各有关科室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及时报道整治工作进展及成果,推动行业企业、从业人员主动参与到专项整治行动中来,广泛监督和积极评议行动取得的实际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