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4252524/2016-00028 | 信息分类: | 工业、交通 /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市交通局 | 发文日期: | 2016-07-07 |
| 文号: | 连交〔2016〕120号 | 主题词: | |
| 信息名称: | 关于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 | ||
| 内容概览: |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安全生产工作有关部署,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健康权益,将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 | ||
| 时效: | 有效 | ||
关于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各直属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安全生产工作有关部署,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法治建设,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健康权益,结合连云港市交通运输行业实际,现将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四个全面战略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树立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减少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出发点,加强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队伍建设,强化安全生产执法监管,为我市交通运输事业安全发展提供支持与保障。
二、工作原则
(一)公正严格执法,健全监管体系。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严格公正规范文明执法,规范运用交通运输各业务系统,合理使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主管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要明确分工、积极合作,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规范安全监管执法。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落实党政同责要求、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进一步严格事故调查处理,建立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信息通报、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企业安全生产信用记录等制度。全面建立权力和责任清单,建立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制度,提高监管实效。
(三)转变工作作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要进一步转变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理念,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通过规范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严厉打击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为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保驾护航。
三、工作目标
通过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加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力度,切实推动行业部门安全监管和交通运输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进一步落实,坚决杜绝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负责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执法检查覆盖率达到100%,发现的违法行为查处率达到100%,重大隐患督促整改、跟踪督办率达到100%;行政许可在规定期限的办结率达到100%;监管责任三落实(监管部门、分管领导、具体监管人员)率达到100%;力争安全监管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零败诉。
四、工作重点
(一)执法监督范围
1、重点突出道路运输、内河水上运输、交通工程建设、驾培维修检测机构、公路路域环境与超限超载治理、航道船闸、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和部位。
2、重点突出各级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单位,违法违规现象严重、事故隐患集中、发生过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
(二)执法监督主要内容
各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交通运输各行业管理部门要依据新《安全生产法》,重点对生产安全事故及下列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坚决严厉打击或查处:
五类非法行为:
1、无证无照、证照不全或者证照失效后仍从事交通运输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
2、超许可、批准范围从事交通运输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
3、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生产经营许可证的;
4、相关许可证被依法暂扣后,仍从事交通运输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
5、被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或被依法关闭取缔后,擅自恢复交通运输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
十类违法行为:
1、交通运输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的;
2、交通工程建设项目违反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规定,擅自新建、改建、扩建或者投入生产、使用的;
3、道路运输生产经营机构和从业人员擅自超载、超限及无相关从业资格从事道路运输等行为的;
4、道路客运、危险货物运输等重点企业未按规定安装动态监控设备或监控设备不能正常运行的;
5、道路客运、危险货物运输等重点车辆未按规定执行凌晨2-5时禁行或实施接驳运输等规定的;
6、交通工程施工企业违法分包、转包、拆分工程项目的;
7、未按规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或者重大事故隐患隐瞒不报的;
8、应急预案未按规定编制、备案和未开展相关演练的;
9、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生产安全事故的;
10、拒不执行安全生产监管指令,抗拒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的。
六类违规违章行为:
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或者作业规程未按照国家规定及时修订完善的;
2、生产经营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未按照规定现场带班的;
3、日常巡查检查制度不落实,或者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的;
4、现场发现违章指挥、违章操作或者违反劳动纪律行为不制止、不处理的;
5、现场发现事故隐患或者事故征兆不及时处置的;
6、职工教育培训制度不落实,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教育培训的。
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事项。
五、工作措施
(一)依法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全面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市县两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切实落实综合监督责任,各行业管理机构要进一步加强行业领域的直接监管责任,严格督促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做到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康杯竞赛等活动,普及安全生产知识,提升群众安全意识,营造依法治安氛围。
(二)明确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市县各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管理机构要严格、依法履职,要依据明确的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确定安全生产行政管理事项、管理权限、工作范围,确定与相关部门单位职责边界,确保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不越位、不缺位。
(三)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市县各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管理机构要结合实际,建立专业化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队伍。一是要强化执法力量,各级执法机构执法人员配备要与监管对象相匹配;二是要强化执法队伍专业化,通过公开招考、在职人员继续教育,逐步提升道路运输、水上运输、工程建设和法律等专业人才比例,鼓励安全监管干部报考注册安全工程师等职业资格,在职攻读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相关专业学历和学位。
(四)加强重点领域行政执法。排查梳理高危企业分布情况和近5年来事故发生情况,确定重点对象,纳入重点监管范围。对于公路水路客运、城市公共交通、危化品运输、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要改进监督检查方式,严格落实四不两直暗查暗访制度,全面落实《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双随机行政检查工作方案》,随机抽取行政执法人员、随机确定检查对象,加大行政执法力度。
(五)完善安全信用信息应用。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信用记录,安全生产信用信息纳入交通运输行业业务系统管理,研究制定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对列入黑名单内的企业在申请交通运输行业相关资质、开展相关业务时依法依规予以限制或禁止,及时通过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系统上报信用主管部门,纳入国家和地方统一的信用信息。
(六)加强行政执法司法衔接。一是加强交通运输行业内部、交通运输行业与相关行业行政执法工作衔接,对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发的违反安全生产行为,在管理权限之外的情况,及时向相关单位、部门通报。二是加强交通运输行业与刑事司法工作衔接,对行政执法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渎职行为,及时向司法机关移送相关证据,配合做好调查。
(七)规范行政执法程序管理。市县各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管理机构要制定明确的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并严格执法,要严格根据行政许、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程序开展工作,要严肃行政执法风纪,要统一行政执法文书规范制作行政执法案卷,重大行政案件要及时履行报备手续和落实合法性审查要求。
(八)严格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市县各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管理机构要通过明查暗访、案卷抽查、调查回访等多种手段,加强对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市县两级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中,要突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方面内容。凡在执法监督过程中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问题,市交通运输局将对其挂牌督办,严肃督促整改落实。
各单位要在市局通知的基础上,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7月底前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方案,明确安全监管执法计划;8至9月,各单位开展自查自纠,排查不足,认真整改并完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长效工作机制。9月,各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交通运输各行业部门对属地和行业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和督导;10月市局组织抽查,在全面总结的基础上,逐步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实现长效管理。
六、职责分工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的综合监督,监督指导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各县、区交通运输局:负责本辖区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的综合监督,负责本辖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
各直属单位:负责市区(不含赣榆区)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开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宣传教育工作,市公路、航道、运管、地方海事、交通质监部门负责本行业领域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七、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是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举措。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加大执法力度,狠抓隐患治理,提升执法水平,推进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向好。
(二)强化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采取多种形式,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站、宣传手册等宣传媒介,开辟专题、专栏,广泛深入地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宣传报道安全生产执法活动情况,提高全社会安全生产法制意识;要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纳入安全生产法定教育培训的内容,突出警示教育和案例教育,进一步提高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守法意识,进一步减少违法违规行为,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浓厚氛围。
(三)突出重点,促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全面推行企业法定代表人承诺制度。根据有关法律和企业承诺的内容进行执法检查。结合交通工作实际,突出道路水路客运、危险品运输、交通工程建设等重点行业的监管执法,及时发现和制止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夯实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的基础。要通过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促使企业自觉地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四)明确工作职责,狠抓安全执法监督工作。要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工作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职责范围内的所有生产经营单位要做到监管部门、分管领导、具体监管人员三落实。同时明确监管职责,细化工作任务,层层落实安全执法监管主体责任,将执法监管责任细分到每一个工作岗位,确保安全执法工作取得实效。
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
2016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