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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4252524/2016-00030 信息分类: 工业、交通 / 通知
发布机构: 市交通局 发文日期: 2016-07-07
文号: 连交〔2016〕123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市交通运输局落实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览: 现将《市交通运输局落实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予以印发。
时效: 有效

关于印发《市交通运输局落实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交通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07-07 00:00:00

 关于印发《市交通运输局落实交通运输企业安全

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各直属单位:

根据省安委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苏安〔201619号)及市安委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连安〔201610号)部署安排,市交通运输局决定从20167月至2018年底,在全市交通运输企业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现将《市交通运输局落实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县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管理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

2016 7 7

市交通运输局落实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

主体责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着力解决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促进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不断提升,根据省安委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苏安〔201619号)及市安委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连安〔201610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从20167月起至2018年底,在全市交通运输企业开展为期三年的落实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专项行动目标

按照一年全面启动,二年强化落实,三年巩固提升的要求,推动交通运输企业自觉落实应当遵守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应当具备的基本安全生产条件、应当履行的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应当符合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促进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走上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有效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为实现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打下坚实基础。

二、专项行动范围和内容

道路客运、城市客运、危货运输、内河水上运输、公路水路工程建设、内河港口码头等企业为重点,督促全市所有交通运输企业落实省安委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各项要求,推进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一必须五到位

(一)必须依法生产经营。交通运输企业必须全面树立法治观念,把住法律底线,严格依法生产经营。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有关企业应当依法取得相关安全生产许可并在许可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和建设。严禁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杜绝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经营的三超现象,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建设项目严格执行三同时管理规定,行业管理范围内用于储存、装卸、运输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依法经审查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

(二)安全责任到位。交通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符合企业实际的,以主要负责人为核心的覆盖企业各层级、各部门、各类人员的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落实领导责任、部门责任和全员责任,在领导班子成员和管理人员中实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责任清单,制定各类安全责任的考核标准及奖惩制度。要强化安全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规定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注册安全工程师。

(三)安全投入到位。交通运输企业应当按规定及时足额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保证安全培训教育、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奖励、安全科技创新费用等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不断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应当依法为全体从业人员购买工伤保险,按国家规定缴存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或参加安全生产责任险,切实履行企业安全生产社会责任。

(四)安全培训到位。交通运输企业应当对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和外来施工作业人员在内的各类人员组织开展全员安全生产培训教育,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当参加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的安全培训。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具备特种岗位作业的专业技能,100%持证上岗;一线管理岗位人员应当具备一线岗位安全管理的知识和能力;从业人员应当具备本岗位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的基本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培训合格率100%

(五)安全管理到位。交通运输企业应当严格安全生产制度管理、现场管理、安全设施设备管理,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积极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和新材料,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应当全面组织开展危险有害因素和岗位风险点辨识排查,建立岗位(车船)、班组(车队、船队)、企业多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落实隐患治理措施,实现事故隐患自查、自报、自改的闭环管理。应当对所有重大危险源评估分级、建档备案,建立健全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落实安全管理措施。应当严格对危险程度高的特殊作业许可的安全管理,确保培训到位、监管到位、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应当加强职业病危害防治,定期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现状评价,切实保障职工安全健康权益。

(六)应急救援到位。交通运输企业应当加强应急管理,根据应急救援需要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装备器材,要依法建立专职或者兼职人员组成的应急救援队伍,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响应能力。企业应当对员工开展经常性的岗位应急处置措施的培训和演练,确保员工在发生事故后能及时高效处置,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专项行动进度安排

(一)全面启动阶段(20167月至2016年底)

1、要结合本县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实际,组织制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活动目标、主要内容、进度安排、责任单位、工作措施等具体事项,并请于715前将活动实施方案报市局安全处。

2、要按照属地原则,组织所辖企业,认真填写《企业安全生产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2),指定专人汇总,摸清本辖区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基本情况,并汇总上报。要按监管行业建立分类汇总档案,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确保每一家交通运输企业都有明确的监管责任部门。

3、要严密组织,全面动员部署,通过组织所辖区域、所属行业领域企业开展四个一宣教活动,即:一次安全生产承诺践诺活动、一次全员安全培训教育活动、一次事故警示和应急演练活动、一次对照检查活动,以及其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全面发动,大力营造有利于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的浓厚氛围。各行业监管部门要指导、督促企业对照要求,查摆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一必须五到位的落实措施,依法依规生产经营。

42016年底前,要力争做到各企业安全生产承诺到位、查摆问题到位,并坚持立行立改,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取得突破性进展,监管部门责任明晰、档案齐全,做到初见成效。

各单位于20161216日,将本县区、本行业领域专项行动阶段性小结报市局安全处。

(二)强化落实阶段(2017年全年)

1、所有交通运输企业按照《关于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苏安201619号)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对本单位一必须五到位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和排查,认真查找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和方案,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逐项限期整改。

2、各县区交运输主管部门和各行业管理部门要把督促、指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纳入对企业日常监管的重要内容,并作为双随机抽查的必查项目,不间断地采取多种方式,督导企业细查实改,及时发现专项行动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和薄弱环节,认真研究、协调解决突出问题。要选树典型,适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32017年底前,全市规模以上交通运输企业基本实现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必须五落实

(三)巩固提升阶段(2018年全年)

1、各单位进一步加强工作指导、政策引领和舆论引导,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针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适时研究提出推进工作的政策措施,推动企业持续改进,不断提升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的质量和标准。

2、抓好对交通运输企业落实情况的跟踪督导。对已全面达到一必须五到位的企业,重点抓巩固提升,督促企业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严格依法生产经营;对基本达到一必须五位的企业,重点抓拾遗补缺,督促企业限期整改问题和隐患,强化制度建设和责任制落实,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提级升档;对落实难度大、问题和隐患突出的企业,采取强力措施推动企业限期整改,在规定时限内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从严查处。

32018年年底前,各单位对本县区、本行业领域活动开展情况进行验收总结,形成书面总结材料报市局安全处。局安委会将适时组织对各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巡查和通报。

四、专项行动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切实把落实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市局成立落实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活动领导小组,由局分管领导任组长、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各直属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市局安全处,具体负责落实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活动领导小组,统筹安排本单位专项行动各项工作,确保活动有序有效开展。

(二)全面扎实推进。各单位要按照主管部门统一领导、行业监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各相关部门联合行动的原则,扎实推进专项行动的全面开展。适时召开阶段推进会,通报活动进展情况,分析存在问题,研究解决办法,提出指导意见,不断把活动引向深入。要以道路客运、城市客运、危货运输、内河水上运输、公路水路工程建设、内河港口码头等交通运输企业和近年来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交通运输企业为重点,狠抓落实,以重点带动一般。要始终紧盯问题,不解决不放手,解决不好不撒手,实行挂帐销号。要大力强化监管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促进交通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良性发展。

(三)严格检查考核。各单位要根据进度安排,对所监管的交通运输企业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组织检查督查,凡措施不得力、落实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的,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年度目标考核之中。

(四)加大宣传引导。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宣传落实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意义和要求,注重抓典型、促先进。要强化警示震慑,对未按要求开展工作、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问题突出的企业,要纳入重点监管名单,严厉查处。对发生亡人责任事故、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企业,要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并在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五)健全长效机制。各单位要把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专项行动平安交通体系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与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整治、安全生产标准化、隐患排查治理、基层基础建设等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健全长效机制,促进企业更加自觉落实主体责任,持续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

 

附件:1、交通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承诺书(样本)

2、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基本情况登记表

 

 

抄送:省厅安委办,市安委办,交通控股集团。

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16 7 8 印发

附件1

 

交通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承诺书

(样本)

 

依据《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我单位郑重承诺如下:

(一)依法生产经营,保证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要求,落实建设项目三同时要求,杜绝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杜绝违章指挥、强令违章冒险作业行为。

(二)企业主要负责人自觉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把安全生产工作与生产经营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建立岗位责任清单,并监督落实、检查考核。

(三)依法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按要求设置安全总监,配备符合专业要求的注册安全工程师,保证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发挥职能作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安全管理职责。

(四)依法组织对各类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与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能力,特种作业人员具备满足安全作业要求的专业技能,从业人员具备本岗位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的基本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五)加强风险管理,建立风险清单,落实管控措施。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完善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系统和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加强职业病危害防治,规范做好职业健康监护工作。

(六)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定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落实事故隐患自查、自报、自改的闭环管理。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定期通过信息化平台上报监管部门,重大隐患及时上报。

(七)规范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落实危险作业审批制度,对交叉作业现场专人统一协调指挥,对发包工程项目、出租场所和设备的安全生产实行统一协调并加强监督。加强设备设施管理,保证正常运行,不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安全生产的工艺设备。

(八)依法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危险岗位应急处置措施,定期组织演练。建立健全应急管理队伍,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器材、装备,发生事故后及时组织应急处置,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九)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规定佩戴、使用。依法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按规定足额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或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十)定期向行业监管部门报告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自觉接受行业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落实监管部门提出的安全生产管理要求。

本单位严格执行以上承诺,自愿接受职工、群众、媒体以及有关部门的监督,若有违反,依法承担责任。

 

 

 

 

承诺单位(印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注:此承诺书一式3份,由交通运输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印章后,1份留存,另2份报企业所在地的县区安监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

附件2

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基本情况登记表

  填报企业(盖章):                    填报日期:        

企业名称

 

所属集团

公司名称

 

注册地址

 

经济类型

 

企业规模

分类

 

营业执照

登记号

 

安全生产

许可证号

 

企业生产

经营范围

 

主要负责人

 

分管安全

负责人

 

安全管理

职能部门

 

安全总监

 

职工人数

 

安全管理

人员数量

 

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

 

是否涉及重大危险源

 

是否有

应急队伍

 

是否涉及易燃易爆物品

 

联系电话

 

 

 

 

 

 

注:此表一式2份,由交通运输企业报所在地的县区安监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