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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4252524/2017-00012 信息分类: 工业、交通 / 通知
发布机构: 市交通局 发文日期: 2017-03-15
文号: 连交〔2017〕59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构建双重预防机制遏制重特大交通运输事故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览: 根据国家、交通运输部、江苏省、省交通运输厅、连云港市关于推进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遏制重特大事故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时效: 有效

关于印发《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构建双重预防机制遏制重特大交通运输事故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交通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7-03-15 00:00:00

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构建双重预防机制遏制重特大交通运输事故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

                                                               2017315




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构建双重预防机制

遏制重特大交通运输事故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交通运输部、江苏省、省交通运输厅、连云港市关于推进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遏制重特大事故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安委办〔201611号)、《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全面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和安全准入工作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177号)《省安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苏省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构建双重预防机制实施办法的通知》(苏安办〔2016103号)《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构建双重预防机制遏制重特大交通运输事故实施方案的通知》(苏交安〔20173号)市安委办《关于转发<省安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苏省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构建双重预防机制实施办法的通知>的通知》(连安办〔201713号)等文件要求,在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全面推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把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把隐患消灭在事故发生之前,实现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标本兼治、长治久安。

二、工作目标

2018年前,在全市道路"两客一危"运输、水路危险品运输、内河港口货物作业、船闸营运、交通工程建设、干线公路和长大桥梁营运等重点领域,试点推行安全生产风险辨识评估、分级管控,推行事故隐患分类分级闭环管理,逐步实现安全风险管控和事故隐患治理"清单化""信息化""闭环化",形成交通运输企业安全风险自辨自控、隐患自查自治,行业管理部门监督指导,科技信息化支撑,第三方专业化服务保障的工作格局,全面提升我市交通运输企业事故预防预控能力,科学防范和有效遏制交通运输重特大事故。

三、重点任务

(一)推进全市交通运输重点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

一是开展交通运输重点领域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全市道路"两客一危"运输、水路危险品运输、内河港口货物作业、船闸营运、交通工程建设、干线公路和长大桥梁营运等重点领域开展研究,制定风险辨识评估手册,督促企业或经营单位全面辨识设备设施、作业过程、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形成安全风险目录清单,并确定风险类别和风险等级。

二是制定落实安全风险管控措施。督促企业或经营单位针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从安全设施、管理制度、信息化技术、应急等方面制定针对性的管控措施,形成与安全风险目录清单相对应的管控措施目录清单,并明确管控措施落实的责任,真正把管控措施落实到班组、岗位,达到防范风险的目的。

三是实施安全风险培训教育和公告警示。督促企业或经营单位建立完善安全风险公告制度,在醒目位置或重点作业场所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制作岗位风险告知卡,标明主要安全风险、可能引发事故隐患类别、事故后果、管控措施、应急措施及报告方式等内容。加强风险教育和技能培训,让不同岗位的人员了解其相对应的安全风险,掌握风险的管控措施,能够把具体的风险管控措施落实到实际作业过程中。

(二)着力强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管控

一是在全市交通运输重点领域确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有关直属单位分别研究制定各行业重点领域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对事故隐患实施分级管理。一方面指导交通运输企业突出安全检查的重点,及时防范出现重大事故隐患;另一方面,指导级交通运输部门,在日常监督检查中辨识重大事故隐患,实施挂牌督办,及时治理整改。

二是结合专项整治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完善闭环管理。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各类安全专项整治、事故隐患排查月、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强化年、危化品安全综合治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专项行动等,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作为各专项行动的重中之重。督促交通运输企业履行隐患排查的主体责任,强化对重大风险场所、环节、部位的隐患排查,对隐患整改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确保事故隐患及时整改到位。各行业管理部门要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隐患,做到有记录、有隐患整改通知、属于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有处罚、有整改过程的跟踪督办、有整改到位的确认,确保事故隐患的闭环管理。

三是强化内河港口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进一步理顺内河港口的安全监管体系,督促内河港口经营企业对货物储存设施或场所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记录辨识过程与结果,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并确定重大危险源等级,及时进行登记建档,报所在地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督促企业建立双重预防机制,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根据辖区内港口重大危险源的数量、等级和危险程度等,定期对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内河港口经营人进行监督检查。

(三)加强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的行业指导与监督

一是组织开展试点示范。各直属单位在各行业条线选择1-2家典型交通运输企业或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的试点示范,通过试点,探索重点领域风险辨识评估的方法、风险及管控措施的目录清单、重大事故隐患的判定标准、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信息化系统建设,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成果。

二是督促双重预防机制的建设与运行。企业是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与运行的主体,要督促企业健全完善涵盖风险辨识评估、风险分类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管控等安全生产管理机制,并把双重预防机制融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建设,作为体系运行、达标考评、年度核查的重点内容,构建体系完备、运行规范、管控有效的安全风险防控长效机制。

三是强化交通运输企业源头安全管控。要严把建设项目安全准入关,严格交通运输建设项目安全审核把关,严禁违反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范审批建设项目。尤其是涉及危化品运输项目,要依法开展专项安全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和应急预案。严把经营许可关,严格许可条件和许可程序,对不符合产业政策、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一律不予经营许可,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涉及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不及时,不再保持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取消经营许可。严把人员资质关,严格交通运输从业人员资质考核,严查无证上岗作业的违法行为。建立健全事故重大责任人员职业和行业禁入制度,对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生产经营者依法实施相应的职业禁入,对事故负有重大责任的社会服务机构和人员依法实施相应的行业禁入。

(四)充分发挥科技信息化和第三方专业机构的支撑作用

一是加强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科技信息化建设。以科技创新支撑保障双重预防机制的建设与运行,各直属单位要依托双重预防机制试点示范企业,同步试点推进科技信息化试点项目,确定1-2个项目作为试点示范,形成可推广的应用成果。针对可能引发重特大事故的重点人员、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加强人员行为主动防控、远程监控、自动化控制、自动预警、自动监测等技术装备的试点研发,加强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的信息化系统建设,以"科技兴安"促进安全生产风险管理能力、事故隐患治理能力和本质安全度的全面提升。

二是充分发挥第三方服务机构作用。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科研机构、大专院校、评价机构、行业协会等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交通运输安全监督检查、相关调查研究、标准规范制定、人员培训、服务企业风险评估和隐患治理等。积极推动保险机构参与安全监管和诚信体系建设,运用保险费率浮动的经济杠杆提升企业自主安全管理能力。鼓励重点交通运输企业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企业安全风险评估、日常安全检查、高风险作业环节监管和应急能力建设。加强对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的日常监管,建立激励约束机制,保证专业服务机构从业行为的规范性、专业性、客观和独立性。

四、实施步骤

(一)部署启动阶段(20173月底前)

县区交通运输局、各直属单位根据市局总体实施方案,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辖区、本领域的具体推进工作方案,并于报送市局安委办。

(二)建设实施阶段(201712月底前)

依托试点企业,初步制定各交通运输重点领域安全生产风险辨识评估指南、分类分级的风险目录清单及管控措施、重大事故隐患的判定标准,落实到具体安全生产全过程,并通过科技信息化手段,保障各项风险管控措施落实到位。

(三)总结推广阶段(201812月底前)

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各直属单位总结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经验,交通运输各重点领域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成果,在重点交通运输企业全面推广应用,形成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管理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高度重视。加强双重预防机制建设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是国家和省部署的一项重点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各负其责、扎实推进,要进一步细化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的工作任务,明确责任、逐级督办,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二)统筹协调推进。各单位要充分借助第三方专业力量,注重技术支撑和工作指导,组织有关企业或单位先行先试,积极探索经验,加强沟通交流,及时总结工作情况,认真研究解决试点和推进过程中存在的有关问题,保证相关成果的实用性、有效性、可推广性。

(三)注重宣传引导。各单位要通过各种渠道,加大双重预防机制建设重要性和相关理念的宣传,引导交通运输企业把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作为转变安全生产工作方式、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预防重特大事故发生的有效抓手,营造工作推动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工作考核。市局将把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列入年度交通运输重点工作考核内容,适时对各县区、各行业领域工作开展情况督促考核。各单位要把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纳入对辖区、本行业领域重点交通运输企业的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加强督促检查,对消极应对、推动不力的,要通报批评、督促整改。










抄送:省厅安委办,市安委办。

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17315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