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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4252524/2018-00011 信息分类: 工业、交通 / 通知
发布机构: 市交通局 发文日期: 2018-02-01
文号: 连交〔2018〕14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关于做好2018年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春运工作的通知
内容概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市政府和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春运工作的通知要求,紧紧围绕"便捷春运、温馨春运、平安春运、诚信春运"的主题,按照"安全第一、保障有力、方便快捷、服务至上"的总体要求,切实做好2018年春运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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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春运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交通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8-02-01 00:00:00

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各直属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市政府和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春运工作的通知要求,紧紧围绕"便捷春运、温馨春运、平安春运、诚信春运"的主题,按照"安全第一、保障有力、方便快捷、服务至上"的总体要求,切实做好2018年春运工作,进一步提升道路水路春运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保障人民群众安全便捷温馨出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春运组织领导

2018年春运将于开始,结束,共计40天。春运工作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进一步统一思想,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早部署、早安排,精心谋划组织,细化工作举措,强化应急保障,确保旅客出行安全便捷和重点物资运输畅通高效,让人民群众平安回家、开心过年。

(一)建立健全春运工作机构。为切实加强对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春运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局成立了以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春运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局春运办")设在市运管处。局办公室牵头做好春运工作综合性会议安排、信息报送及后勤保障等工作;局政治处牵头做好春运宣传等工作;局安全处牵头负责春运期间系统安全监管的督查和考核等工作;局工会牵头做好开展以"亲情伴春运、温暖在旅途"为主题的"情满旅途"活动;局团委牵头做好青年志愿者开展春运"暖冬行动"和务工人员平安返乡志愿服务活动;运管部门具体负责做好春运实施方案制定、运力调度、信息报送、运输市场维护等工作;公路部门具体负责做好公路桥梁安全保畅通、路况信息发布等工作;航道部门具体负责做好通航水域安全监管等工作;地方海事部门具体负责做好内河水上安全监管等工作。各级交通运输部门也要成立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统一指挥协调春运工作。

(二)建立跨部门协调工作机制。各县区交通运输部门要在地方政府领导下,积极协调和配合经信委、公安、安监、气象等部门,建立跨部门协调工作机制,加强信息沟通和资源共享,及时协商解决春运期间运输组织、车辆通行、应急运输等方面的问题。

(三)严格落实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春运期间,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建立定期议事制度和重大情况报告制度,全面了解掌握春运期间道路水路运输情况,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突发运输事件和重大问题。

(四)提高突发状况应急处置能力。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进一步完善道路水路春运应急预案,完善客流监测、路网运力监控、信息报送等保障措施,加强多种交通运输方式之间的应急联动,全面提升应急运输保障能力。要确保应急运输车辆、救助船舶处于良好状态,值班待命,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和事故险情,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妥善处置,防止次生灾害发生。

二、科学统筹,优化春运组织联动

2018年春运与往年相比,开始的时间较晚,节前放假学生流与返乡民工流、探亲旅游流有所错开,但节后学生流、务工流、探亲流等几个方面客流互相叠加,易出现客运高峰。同时,春运后期将与全国"两会"重叠,运输保障压力较大。

据预测,2018年我市春运公路出行需求将有所增长,全市道路旅客发送量将达到422.5万人次,较去年同比增长13.5%。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结合旅客春运出行新需求新特点,健全春运联动工作机制,加强运输方式协同衔接,科学组织调配运力资源,全力保障好广大旅客出行需求。

(一)科学调配运力资源。积极应用春运客流历史数据,结合今年春运的新特点,认真开展道路水路运输市场分析,主动掌握客流变化和春运旅客出行需求,科学制定运输组织方案,合理配置车船运力。合理安排道路客运、城市公交和出租汽车运力,特别是对客运站、机场、码头和大型活动场所等人流密集区域的公交运力投入,提高"最先和最后一公里"出行效率。

(二)加强动态调度管理。督促运输企业通过售票情况及时掌握客流变化情况,调整班次密度,合理疏导旅客。特别要做好恶劣天气下的动态调度管理工作,避免出现旅客滞留现象。

(三)提高运输衔接水平。充分发挥不同运输方式的比较优势,加强道路客运班线、城市公交与铁路、水运、民航运输的衔接,便利旅客换乘,提高旅客出行效率。提供城际定制快车、校园巴士、运游结合等形式多样的个性化、多元化出行产品,提升旅客出行品质。

三、落实责任,保障春运安全平稳

安全是春运工作的重中之重,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结合当地实际,切实做好运输组织、运营监控、安全应急等环节的安全管控,加大监管力度,督促运输企业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制度,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保障春运工作安全有序运行。

(一)突出重点领域安全监管。春运任务繁重,各级要有针对性地加强重点对象、重点区域、重点人员和重点时段监管。

一是加强班线客运安全管理。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督促客运站加强源头管理,加强对汽车客运站的监督检查;督促客运站严格执行实名制售检票制度、出站检查制度、营运客车安全例检制度,强化"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安全制度落实。各地道路客运企业要严格执行凌晨2时至5时载客停车休息或接驳运输制度,对实行接驳运输试点的客运企业及班车,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给予大力支持和配合,确保接驳运输顺利进行。要做好长途客运班线线路的风险排查,做好驾驶员发车前的安全教育告知。要时刻关注客运线路途经地区气候气象变化,针对雨雪、寒潮、冰冻、大雾等恶劣天气要做到预知、预控。

二是加强旅游包车客运管理。严格旅游包车业务审查,同时严格控制客运企业从事超长线路包车客运运输。确因铁路运力不能满足旅客出行需求的民工返乡等运输,800公里以上包车运输原则上由专业运输企业公司化经营车辆承担。对不具备经营资质条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以及经营行为不规范的旅游包车客运企业,要暂停其业务审核并督促限期整改。

三是加强农村客运安全管理。春运期间,农村地区探亲访友活动增加,出行需求旺盛,超员、超速问题突出,安全性能较差的无证面包车非法从事营运现象比较普遍,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各县区交通运输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组织下,会同公安等相关部门,严厉打击非法从事农村客运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严肃处理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客运企业。

四是加强城市公交运营管理。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督促城市公交企业切实加强运营管理和调度,密切关注客流变化,及时做好客流疏通引导,严防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督促企业深入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完善安全应急预案,全面提升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城市公交企业要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反恐防范、防拥挤踩踏、防火灾等工作。

五是做好内河水上运输安全管理。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重点做好渡口安全管理工作,针对冬季雨雪冰雾、恶劣天气航行安全等问题,督促完善应急预案。要加强水域和重点船舶安全监管,严厉打击"三无"船舶非法营运,严禁非运输船舶载客,切实维护水上交通秩序。

(二)有效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按照"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的原则,同时结合《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集中开展除隐患防事故保安全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精神,全面组织开展春运安全大检查,对投入春运的车、船(包括应急运力)技术状况,以及车站、码头等场地要进行全面检查,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制定落实整改措施,确保不留隐患死角。要始终保证运输设备以及消防、救生等设施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严禁存在安全隐患车船参与春运,严禁安全技术条件达不到要求的运输工具和设施投入春运。要对辖区春运客流途经道路进行集中排查治理,增加完善交通安全设施,要严格落实"两客一危"车辆夜间禁行规定。

(三)增强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全市各道路水路客运企业要在春运前加强对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特别是客运包车驾驶员,增强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提高遵章守纪自觉性,杜绝违法违章行为。运输企业可选取典型案例以案说法,让驾驶员熟悉运营线路及沿线路况,掌握事故多发点段,防止因道路不熟引发运输事故。禁止有超员、酒驾等严重违法记录和驾驶证记满12分的驾驶人参加春运。春运期间加班较多,客运企业要合理安排驾驶员驾驶任务,保证驾驶人员充足休息时间,严禁疲劳驾驶。

(四)强化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管。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落实对"两客一危"企业联网联控抽查制度,督促企业加强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控,强化监控主体责任有效落实。运输企业要对春运期间运行的车辆进行实时监控,一经发现车辆超载、驾驶员超速、疲劳驾驶等运行异常要及时进行提醒。市局将利用"江苏省道路运输第三方安全监测平台"对全市重点营运车辆进行春运期间24小时重点监测,第三方监测平台要将重要行车信息、安全信息、气象信息等及时推送至企业平台,提醒注意安全、谨慎驾驶,有效提高安全驾驶意识;对运行异常报警的车辆要第一时间告知车辆所属企业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企业要及时进行排查整改,确保车辆安全运行。各县区交通运输部门要进一步推动主动安全智能防控技术在道路运输领域的应用,通过引入市场化手段,借助第三方机构的力量,引导运输企业加装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终端,将传统卫星定位系统逐步升级至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培养驾驶员规范的驾驶行为习惯,提升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五)加强执法,规范运输市场秩序。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执法力量,强化春运期间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力度,维护良好市场秩序。要加大对客运站、客运码头、配客点等地的监督、巡查力度,依法严格查处站外揽客、倒客、甩客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并及时纠正非法营运及其他扰乱运输市场秩序的行为,杜绝"三超一疲劳""客货混装"等违法违规行为。要配合价格部门加强运价监管,加强运价政策宣传,督促企业严格执行运价政策,做到明码标价,坚决制止借春运之机乱涨价、乱收费等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广大旅客合法权益。

四、优化服务,满足高质量出行需求

(一)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和相关企业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切实增强服务意识,努力提高服务水平,营造文明、温馨、和谐的出行环境。要通过电视、广播、短信、微信、微博等渠道,及时发布天气变化、班次增减、客票余额、道路拥堵等各类信息,方便旅客合理安排出行。要做好运输工具和场站的卫生防疫工作,防控疾病传播。

(二)进一步完善售票服务。各运输企业要积极创新售票方式,除了增加客票代售点,提供上门售票、电话订票、网上购票、团体预售往返票等多种服务,还要积极引导旅客通过"畅行江苏""巴士管家"等软件购票,尽可能为旅客出行购票提供便利。各地客运站要加强联网售票系统的维护和管理,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增加售票窗口、自助售票和取票机器、扫码枪等,增加工作人员或志愿人员维持秩序,方便旅客快速购票、取票、检票。

(三)进一步优化出行环境。各运输企业要落实客运服务规范,为旅客候乘、中转、餐饮和住宿等提供便利。与铁路相衔接的二级以上汽车客运站,要24小时开放候车室并提供免费开水,做好食品和物资供应,让旅客候乘更舒心。要在客流高峰期间增派服务人员,引导旅客购票、乘车(船),解答旅客咨询,为有困难的旅客提供帮助。要切实加强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群体的服务工作,提供"绿色通道"、手机加油站、wifi等人性化服务设施,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四)进一步丰富主题服务活动。"亲情伴春运、温暖在旅途"为主题,在21日前后启动"情满旅途"活动,各运输企业要动员广大干部职工以饱满的热情、高度的责任感投入春运服务工作,让旅客切身体验到春运旅途的温暖。要进一步深化青年志愿者服务春运"暖冬行动"和务工人员平安返乡活动,组织开展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在长途车站、公交站台等交通枢纽为旅客提供购票、取票、检票,以及乘客咨询、安检协助、秩序维护等服务,同时创新服务形式,拓展服务内容,完善服务举措,提升服务品质,增进人民群众对春运服务的获得感和认同感。

(五)进一步维护旅客合法权益。要严厉打击 "宰客"、倒卖车票等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畅通网络、电话等投诉渠道,及时受理运输服务相关投诉举报和意见建议,严肃查处旅客反映的运输企业违法、失信和不文明行为,对在客运站等公共场所扰乱公共秩序的,要及时报送相关部门处理,切实维护广大旅客合法权益。 各运输企业要公布服务监督投诉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六)进一步拓展运输服务措施。做好交通运输部"邀您共同话春运"调查评估活动宣传和推广工作,依托官方网站、微博、微信等载体开辟活动专栏,组织各相关单位和运输企业于2018131日前完成网址链接(活动网址为:http//chunyun.itsc.cn),收集了解群众对运输服务工作的感受体验和意见建议。结合各地实际,采取适当形式对本地区春运服务工作进行调查评估,不断改进和拓展服务举措,持续提升春运服务质量。

五、强化管理,保障公路水路畅通

(一)提高路网通行效率。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强化与公安部门的联系沟通,进一步健全路警联合巡查与指挥协同机制,做好恶劣天气条件下交通管控事前会商和路警联动,及时制定绕行方案并告知社会公众,降低因交通管控导致的交通拥堵影响。各公路部门要加强公路、桥梁等基础设施的巡查和养护,加大巡查频次。除应急抢修施工外,原则上春运高峰期间不安排公路、桥梁大中修施工。要加强防冻防滑材料储备,加强对养护应急机械、设备的管理和保养,遇有突发情况按规定启动应急预案,有效应对恶劣天气影响。

(二)加强交通服务保障。要加强公路收费站管理,开通足够的收费道口,发挥ETC系统联网优势,加强对重点路段的运行监测与秩序维护,提高车辆通行效率,避免出现因公路收费导致车辆排长队和交通拥堵现象。要加强航道、航标、船闸等设施的检查和维护,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水路畅通。

(三)加强路网运行监测。春运期间,公路部门要确保已接入视频图像的稳定运行与实时调用,委派专人负责并加强技术保障。加强无人机、智能"单兵"设备、应急指挥车等在春运公路巡查、应急抢险中的综合应用,如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应及时赶赴现场,及时传输现场视频资源。

六、完善预案,强化应急运输保障

春运期间,雨雪冰冻、雾霾大雾等恶劣天气时有发生,道路水路客运应急运输工作任务艰巨。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在总结往年应急实践的基础上,完善应急预案,细化各项应对措施,全面提升应急运输保障能力。

(一)完善应急运输预案。各级要结合当地的天气、客流特点等实际情况,针对春运期间可能出现的雨雪冰冻、雾霾大雾等恶劣天气和旅客滞留等突发事件情况,认真制定并细化完善各类春运应急运输预案,对运力投放、运输组织方案、应急保障措施等进行统筹安排和系统部署。

(二)做好应急运力储备。按照规定建立应急运输保障车队,并严格落实相关标准和要求。要保障应急运输任务承担者的利益,根据承担的运输任务等情况,给予合理补偿。

(三)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要认真监测客流变化情况,如出现大规模旅客滞留,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及时组织运力,疏运旅客,遇紧急突发情况应及时上报局春运办。

七、强化宣传,按时报送春运信息

(一)加强春运宣传报道。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积极开展宣传工作,主动加强与省、市各类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充分利用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和连云港交通微信公众号,广泛宣传交通运输部门采取的春运新举措,特别是大力宣传一线交通运输从业人员辛勤工作、热情服务、无私奉献的精神和先进事迹,树立行业先进典型。要围绕春运筹备、重点时段、重点活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加强宣传报道,提供故事线索,为春运工作营造和谐有序的宣传报道。对连云港96196交通服务热线反映的问题要高度重视,正视问题、解决问题,使群众真正满意。要充分发挥媒体监督作用,积极关注媒体报道反映的运输安全与服务问题,并认真调查核实,对确有问题的,要及时加以纠正和改进。强化春运期间从业人员文明诚信服务,全面加强信息归集,实施失信行为记分管理,推动形成讲文明、守诚信的春运环境,进一步打造"诚信春运",在汽车客运站等重点区域张贴春运系列宣传海报。

(二)规范春运信息报送。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认真执行信息报送制度,保持通信畅通,确保及时、准确、规范报送数据和信息。一是加强宣传信息报送。春运期间,各县区局春运办每天9:00前要将前一天的春运工作情况,包括春运特点和工作亮点形成书面材料,报局春运办,以便统一组织向省厅和新闻媒体报送。局将对各级宣传材料报送情况进行总结和通报。二是加强春运动态信息报送工作。春运期间,各县区局春运办应在每天上午8:45前将前一天的道路、水路旅客运输信息通过"江苏省运输管理业务系统"报局春运办。春运结束后,各单位于2018314日前将书面总结报局春运办。三是按规定报送路况信息。按照《关于印发交通运输部公路交通阻断信息报送制度的通知》(交公路发2011183号)要求,及时向市公路处报送路况信息。四是按规定报送突发事件信息。按照交通运输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和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向局春运办报告重、特大突发事件信息。五是按规定报送安全事故信息。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道路运输行业行车事故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交运发〔201595号)的相关规定,及时向局春运办报送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六是加强值班值守。春运期间,全系统各单位要实行24小时值班,请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各直属单位将2018年春运工作分管负责人和联络名单129日前报局春运办(见附件)。联系人:周焱波,联系电话:8550569013961395205,邮箱:kyk5505690@163.com

局春运办24小时电话:85521065,传真:85502592


附件:2018市交通运输系统春运工作通联表


                               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

                                  2018年1月26日


抄送:市政府春运办,省交通运输厅春运办。

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18年1月26日印发


附件

2018市交通运输系统春运工作通联表

单位:                    

 

职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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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分管负责人)





(联络人)





















春运办电话:            24小时值班电话:       传真:           投诉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