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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4252524/2011-00101 信息分类: 其他 /决议
发布机构: 市交通局 发文日期: 2011-11-29
文号: 连交〔2011〕277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的实施意见
内容概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二、主要目标和任务 三、普法对象和要求 四、工作方法和措施\n\n 五、工作步骤和安排
时效: 有效

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的实施意见

信息来源:市交通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1-11-29 00:00:00

连交〔2011〕277号



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

规划的实施意见


各县交通运输局,各直属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的实施意见》(苏交法〔2011〕41号)和《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进一步提高交通运输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素养,广泛深入宣传学习交通运输法律法规,推进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进程,结合我市交通运输工作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全面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新要求,紧紧围绕连云港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以加强法治文化建设为抓手,以创新体制机制为动力,以提升法治宣传实效为重点,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开拓创新,求真务实,在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治交,不断提高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为保障和促进我市交通运输事业的科学发展、率先发展、和谐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原则

  1、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围绕十二五交通运输发展的目标和任务,立足于推进沿海开发、加快经济转型升级、提升法治连云港建设中心任务,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各项工作,在服务大局、服务交通运输事业的科学发展中履行职能、发挥作用。

  2、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把法治宣传教育变成联系广大党员、干部职工、行政管理相对人的纽带和桥梁,把服务群众、切实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宗旨。着眼于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职工和社会群众的实际法律需求,重点解决基层和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实现、维护和发展人民群众利益方面的重要作用。

  3、坚持学用结合,注重实效。坚持学法与用法相结合,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围绕社会管理创新,积极探索法治宣传与法治实践紧密结合的有效途径。用法治宣传教育引导、推动法治实践,在法治实践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突出法治宣传实践的重要作用,用法治实践检验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效,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影响力和实际效果,做到普治并举,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转化成现实的生产力,扎实推进交通运输法治建设的进程。

  4、坚持改革创新,与时俱进。加强对交通运输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研究,把握交通运输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规律,突出交通运输法治宣传教育的行业特点和社会价值。积极探索新时期交通运输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新特点、新思路,创新工作理念、工作制度、工作机制和工作方法,拓宽工作领域,确保六五普法取得实效。

  二、主要目标和任务

  (一)主要目标

  紧密结合我市交通运输法治建设的新进展和新成果,通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交实践,深入宣传宪法,广泛传播基本法律和交通运输法律知识,进一步增强全市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领导干部的学法守法用法意识,不断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决策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增强交通运输系统公务员的法治理念,不断提高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水平和能力;进一步增强交通运输执法人员法律素养,不断提高执法水平;进一步增强交通运输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诚实守法的意识,不断提高依法管理、依法经营的能力;进一步向社会普及交通运输法律知识,推动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环境,为交通运输科学发展、率先发展、和谐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任务

  1、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权威和法律效力,也是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学习和宣传的重点。各单位、各部门要进一步组织人员学习、了解和掌握中国特色的法律体系和法律制度,重点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基本法律的宣传教育,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加强《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努力提高交通运输干部职工的政治素质和法律素质,注重把学法用法与培养法治精神结合起来,把主张法律权利与履行法定义务结合起来,增强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职工和行业从业人员的法治意识和权责统一意识,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充分发挥法律在交通运输工作中的规范、引导和保障作用。

  2、深入学习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要围绕培育宪政和法治精神,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努力增强交通运输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制意识。进一步加大《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法治江苏建设纲要》、《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法治连云港建设纲要》的宣贯教育力度,进一步夯实建设法治政府的基础。大力推动法治连云港创建活动,总结经验,健全制度,提升创建质量和水平。继续深化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主题活动,努力形成全面覆盖、职责明确、富有活力的法律六进工作格局,引导广大公民主动有序地参与法治实践。

  3、深入学习宣传与交通运输相关的法律法规。积极开展交通建设、运输、安全等领域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扩大交通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社会影响力,使交通法律、法规和规章为广大群众所知晓,群众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意识不断增强。加强《公路法》、《港口法》等规范交通建设市场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促进交通运输建设市场的有序发展;加强《道路运输条例》等规范运输市场秩序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促进交通运输市场信用机制的建立;加强《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规范交通运输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强化交通运输的安全保障。要加大对新出台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和新修改的《江苏省公路条例》、《江苏省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的学习宣传力度,做好公路、水路安全保护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

  4、深入开展廉政法治宣传教育。以全市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领导干部、公务员和执法人员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公务员法》、《审计法》、《行政监察法》和《廉政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促进交通运输行业廉政法制文化建设,增强交通运输系统领导干部、公务员和执法人员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坚持反腐倡廉法治宣传教育与政治理论教育、理想信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教育和作风建设、创先争优活动相结合,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推进政务公开,不断增强领导干部、公务员和执法人员反腐倡廉的意识,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5、深入学习宣传社会管理职能方面的法律法规。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倡导社会责任、规范公权运行、尊重和保障公民权利的法律法规。要坚持以人为本,把提高人民群众法律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普法教育工作目标之一,把满足人民群众的法律需求作为根本出发点,对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要加强宣传教育。要以服务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围绕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大力开展学习宣传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相关法律法规,特别是加强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征地拆迁、公共交通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交通运输和谐发展。要加强信访、投诉、调解、刑事、民事和行政诉讼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围绕加强社会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突出宣传有关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管理创新、诚实守法经营、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公正廉洁执法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依法决策、依法办事,引导公民依法按程序合理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依法化解矛盾纠纷,解决争议,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6、组织开展交通运输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全市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突出服务建设法治连云港和推行法治交通的主题,立足促进交通运输发展和稳定,进一步深化法律进机关、进企业、进单位、进工地、进港站、进车船活动,采取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效性。加强长效机制建设,落实责任单位,明确工作职责,量化工作指标,确保活动取得实效。深入开展12·4全国法治宣传日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法治宣传月、法治宣传周、法治宣传日等形式,大力宣传交通运输法律法规。

  7、积极开展交通运输法治文化建设活动。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过程中,通过法治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在全社会形成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权威的氛围。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活动,使法治宣传教育与群众文化生活相结合,丰富法治宣传教育的形式和载体,用法治的精神和理念充实和引领文化建设活动,促进形成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要引导法治文化产品创作和推广,增加产品数量,提高产品质量,推出精品、创出品牌,培养树立一批普法先进典型,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法治文化产品的需求。

  三、普法对象和要求

  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六五普法的对象是: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的广大干部职工,包括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领导干部,交通运输系统的公务员,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交通运输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交通运输从业人员以及交通运输部门的服务和管理对象。

  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六五普法工作要做到以下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干部的法治宣传教育。各级交通运输部门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守法用法,要把宪法、法律和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原则和要求作为学习的重要内容,树立在宪法和法律规范内活动的观念,增强法制观念、提升法律素养,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交通运输的意识和能力。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规划,认真落实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每年不少于两次的规定,健全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法制培训、法律知识考试等制度,大力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经常化、制度化。全市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执法机构新任命领导班子成员,应当把学习掌握法律知识,守法用法情况作为交通运输系统领导干部任职和年度评估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大力推进公务员的法治宣传教育。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大对公务员的培训力度,加强与正确履行职责相关的专门法律知识学习,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不断提高公务员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要制定本单位公务员年度法制培训工作计划,要定期开展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举办专门法律知识和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培训班,大力推进交通运输系统公务员年度法制学习培训工作。要对公务员学法用法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并作为公务员任职、晋升和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努力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应当熟练掌握和运用与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要通过加强执法监督、落实执法责任,做到公正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切实增强执法人员的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杜绝执法不严、执法不公、趋利执法、粗暴执法、以罚代管等现象。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部门要制定培训计划,统一培训要求,丰富培训形式,提高培训水平,建立培训跟踪制度。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对所属执法人员每年进行法律知识培训时间不少于15天,进行法律法规考核至少一次,并建立考核档案。市交通运输局在组织年度执法大检查时,要对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知识、执法能力和水平进行抽查,并做出通报。考核结果将与执法证件年审、执法人员奖惩等综合管理工作挂钩。

  (四)积极开展对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和管理服务对象的法治宣传教育。要积极引导、推动交通运输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与交通运输企事业经营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提高依法经营管理的能力和水平。认真落实企事业法律知识培训制度,把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作为考核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的重要内容之一。要进一步深化企事业职工法治宣传教育,引导职工遵纪守法,依法维护合法权益。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广泛开展对管理服务对象的法治宣传教育,为维护良好的交通运输秩序营造和谐的法治环境。

  四、工作方法和措施

  (一)积极组织主题普法教育活动,落实学法制度。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法制培训制度、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大力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经常化、制度化。要大力推进交通运输系统公务员年度法制学习培训工作,进一步完善公务员法律知识的培训、考试、考核制度,制定本单位公务员年度法制培训工作计划。要定期开展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举办专门法律知识和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培训班,把法律知识作为公务员职业准入考核和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完善并落实好行政执法岗位培训制度,强化执法队伍建设。要加强对交通行政执法人员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业务培训,抓住新法颁布实施、突发事件应对、热点难点问题破解、典型案例研讨、执法文书评审等重要节点,丰富培训形式,强化培训内容,提高培训水平。要通过加强执法监督,通过对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知识、执法能力和水平进行抽查,落实执法责任。要将对执法人员的考核结果与执法证件年审、执法人员奖惩等综合管理工作挂钩,从制度上保证执法人员公正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

  (三)完善交通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在接受权力机关、司法机关、人民群众和舆论监督等外部监督的同时,要加强交通运输内部上下级、主管部门与所属执法机构的层级监督。制定有效交通执法监督机制,完善监督主体、监督内容、监督方法、监督程序以及责任追究等内容。建立投诉、举报、查实回报制度,设立投诉举报电话、举报信箱,明确投诉、举报受理部门和办理人员。同时要坚持完善执法检查制度,就执法主体资格,执法程序,交通法律、法规、规章等实体性执法依据适用,执法文书制作,以及执法风纪等方面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生行政复议被撤销、行政诉讼败诉、以及被内部通报、纠正,且在社会上产生消极影响等情形的错案,要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因执法人员履行职责过程中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行为给行政管理相对人造成损害的国家赔偿案件,要建立相应的向责任人进行追偿制度。

  (四)进一步完善交通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结合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把交通行政执法主体、权力事项、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结果等信息向社会全面公示。把交通行政执法便民措施、交通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情形、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行政许可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应具备条件及办理期限等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在机关办公场所及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增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五)认真执行行政复议制度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复议、出庭应诉制度。严格执行《行政复议法》,加强行政复议队伍建设,完善行政复议具体工作制度。通过行政复议,及时发现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纠正行政执法工作中的错误。对依法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要重依据、重证据、重程序,严格落实被申请人举证的证据规则,依法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对本机关作为行政复议被申请人或行政诉讼被告人的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要积极参加复议或者应诉活动。

  (六)充分利用资源,利用各种方式开展普法教育工作。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手机等媒体的作用,通过开办普法宣传教育平台、设置普法专栏、发送普法短信等形式为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交通运输法律法规咨询服务。利用各种法律宣传月(周、日),集中开展相关主题系列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扩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社会影响力。通过邀请相关领导和专家开展普法教育讲座、组织收看与普法宣传教育有关的录像、举办法制培训班、举行普法知识竞赛、开展大型咨询宣传活动等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交通运输窗口、收费站、桥梁、车站、港口、码头等公共场所,将其作为交通运输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七)分类指导,丰富和创新法律六进工作。坚持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实际,结合交通运输行业实际,突出服务建设法治连云港和推行法治交通的主题,立足促进交通运输发展和稳定,结合学习型机关创建等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深化法律进机关、进企业、进单位、进工地、进港站、进车船主题普法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大法律六进的组织领导、分类指导、考核评估、宣传推广的工作力度,拓展法律六进工作领域和覆盖面,采取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不断增强普法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八)以点带面,树立和推广示范典型。不断总结经验,及时挖掘、树立和宣传、推广典型,充分发挥各类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典型的示范、辐射、引领作用。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普法依法治理创建、评优活动和组织年度考评、中期督导、检查验收等途径,适时表彰和宣传先进典型,营造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创先争优的氛围。

  五、工作步骤和安排

  六五普法规划从2011年开始实施,到2015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全市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根据市委、市政府和省交通运输厅 六五普法规划,结合实际,制定本部门、本行业、本单位六五普法的具体实施意见,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2年至2015年上半年。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本部门、本行业、本单位实际,每年制订工作计划,突出年度工作重点,做到部署及时、措施有效、指导有力、督促到位,确保六五普法规划全面贯彻落实。2013年将组织开展中期检查督导和表彰活动。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5年下半年。按照六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组织对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考核验收,总结经验,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六、组织领导和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市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从构建和谐交通、建设法治政府、促进交通运输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高度,切实加强对六五普法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建立六五普法工作的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明确领导责任,落实专门机构和人员,进一步完善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汇报、督促检查等制度。

  (二)健全考评机制。全市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要建立健全普法工作制度,强化责任制;要建立健全考核评估指标体系,完善考核评估运行机制;要建立健全激励监督机制,及时总结经验,推广典型,对学法用法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做到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检查、年终有总结,保障六五普法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三)落实经费保障。全市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把法治宣传教育经费列入年度预算,用于领导干部学法专题讲座、公务员和执法人员的普法培训、交通运输法律法规专题宣传和普法活动,做到专款专用,切实保证六五普法工作顺利开展。

  (四)加强队伍建设。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职数和编制的规定,选优、配齐、配强各级、各部门专职法治宣传干部队伍。加强专职队伍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政治思想和业务素质。

此意见。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法制 宣传 规划 意见

抄送:省交通运输厅,市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

  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11年11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