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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4252524/2015-00053 信息分类: 工业、交通 / 通知
发布机构: 市交通局 发文日期: 2015-07-20
文号: 连交〔2015〕144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览: 根据市安委办关于印发《连云港市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实施方案》(连安办〔2015〕67号)的通知精神,市交通运输局研究制订了《连云港市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现予以印发。
时效: 有效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交通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5-07-20 00:00:00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

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各直属单位:

根据市安委办关于印发《连云港市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实施方案》(连安办201567号)的通知精神,市交通运输局研究制订了《连云港市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

                       2015 7 20

 

 

连云港市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

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为强化安全生产依法治理,促进交通运输企业依法守信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切实保证从业人员生命安全和职业健康,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江苏省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要求,结合我市交通运输行业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建立健全交通运输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加强制度建设,强化激励约束,促进交通运输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建立完善和持续改进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实现由要我安全我要安全转变,实现交通运输科学发展、安全发展。2020年底前,全面建成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并实现有效运行。

二、工作内容

(一)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制度建设

1、建立安全生产承诺制度。重点承诺内容:一是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消防等各项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绝不非法违法组织生产经营;二是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三是确保职工生命安全和职业健康,不违章指挥、不冒险作业,杜绝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四是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五是建立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六是自觉接受行业管理部门的依法检查,严格执行执法指令。

各县(区)和各行业管理部门要督促企业在本单位网站或适当场所向社会和全体员工公开安全生产承诺,接受各方监督。交通运输企业要结合自身特点,认真执行行业管理部门关于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的相关意见,制定明确各个层级直到班组岗位的双向安全生产承诺事项,并签订和公开承诺书,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的监督。

2、建立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制度。生产经营单位有违反承诺涉及下列情形之一的,行业管理部门要列入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死亡责任事故的;二是非法违法组织生产经营建设的;三是执法检查发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重大职业病危害隐患的;四是未按规定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或在规定期限内未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要求的;五是未建立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如实记录和上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限期内未完成治理整改的;六是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的;七是未依法依规报告事故、组织开展抢险救援的;八是其他安全生产非法违法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行为。

对责任事故的不良信用记录,实行分级管理,纳入国家相关诚信系统。原则上,生产经营单位一年内发生较大(含)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纳入国家级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发生死亡2人(含)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纳入省级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发生一般责任事故的,纳入市级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发生伤人责任事故的,纳入县区级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纳入国家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的,必须纳入省级记录,依次类推。

不良信用记录管理期限一般为一年。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可根据具体情况明确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内容及管理层级,但不得低于本方案的标准要求。

3、建立安全生产诚信黑名单制度。以不良信用记录作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黑名单的主要判定依据。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纳入国家管理的安全生产诚信黑名单:一是一年内发生生产安全重大责任事故,或累计发生责任事故死亡10人(含)以上的;二是重大事故隐患不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三是发生暴力抗法的行为,或未按时完成行政执法指令的;四是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迟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的;五是无证、证照不全、超载超限超时运输等非法违法行为的;六是经监管执法部门认定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其他行为。

有上述第二至第六种情形和下列情形之一的,分别纳入省、市、县级管理的安全生产诚信黑名单:一是一年内发生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累计发生责任事故死亡超过3人(含)以上的,纳入省级管理的安全生产诚信黑名单;二是一年内发死亡2人(含)以上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累计发生责任事故死亡超过2人(含)以上的,纳入市级管理的安全生产诚信黑名单;三是一年内发生死亡责任事故的,或在规定期限内未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要求的,纳入县区级管理的安全生产诚信黑名单。纳入国家管理的安全生产诚信黑名单,必须同时纳入省级管理,依次类推。

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各直属单位可在此基础上,根据具体情况明确安全生产诚信黑名单内容及管理层级,但不得低于本方案的标准要求。

根据企业存在问题的严重程度和整改情况,列入黑名单管理的期限一般为一年,对发生较大事故、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管理的期限分别为一年、二年、三年。一般遵循以下程序:

1)信息采集。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通过事故调查、执法检查、群众举报核查等途径,收集记录相关单位名称、案由、违法违规行为等信息。

2)信息告知。对拟列入黑名单的生产经营单位,相关部门要提前告知,并听取申辩意见;对当事方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成立的,要予以采纳。

3)信息公布。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名单,所在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提交本级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由其在10个工作日内统一向社会公布。被列入市级黑名单的企业名单,由市交通运输局及时提交市政府安办,并由市政府安办统一向社会公布。

4)信息删除。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经自查自改后向相关部门提出删除申请,经整改验收合格的,由负责整改验收的部门,将整改合格信息提交本级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公开发布。在黑名单管理期限内未再发生不良信用记录情形的,在管理期限届满后提交本级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统一删除,并在1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未达到规定要求的,继续保留黑名单管理。

4、建立安全生产诚信评价和管理制度。1)建立安全生产诚信评价制度。要做好四个结合:一是与全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点监管名单管理工作相结合;二是与全市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公路水运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相结合;三是与全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考核管理工作、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不适岗名单公布制度等行业工作规范相结合;四是与全市交通运输系统绩效管理考评、企业安全生产绩效考核等工作相结合。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信用分为安全诚信AAA、安全诚信AA、安全诚信A和不诚信四个等级,安全诚信AAA为最高等级。把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情况作为安全生产诚信评价的主要依据,对已向社会公开《企业安全生产承诺书》并落实承诺事项、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达标的企业为安全生产诚信单位。对纳入诚信黑名单以及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企业为不诚信单位。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和各直属单位要建立本辖区和本行业领域的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信息管理台帐,每年向社会发布一次本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信息(含企业名称、行业类别、达标等级、有效期、公告达标的单位名称等基本信息)。(2)加强分级分类动态管理。对纳入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要及时向社会发布;对纳入黑名单的企业,要依法依规停产整顿或取缔关闭。根据企业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和黑名单的具体情况,对不再符合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条件的企业,要及时公告撤销其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等级。要合理调整监管力量,以黑名单为重点,加强重点执法检查,严防事故发生。

5、建立安全生产诚信报告和执法信息公示制度。生产经营单位定期向行业主管部门报告安全生产诚信履行情况,重点包括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职业病防治和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情况。各行业管理部门要在安全生产行政处罚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

(二)提升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大数据支撑能力

1、推进安全生产诚信管理信息化建设。根据国务院安委会有关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的工作部署和省市有关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的工作要求,建立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信息平台,以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基础,构建完备的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大数据,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档案,全面、真实、及时记录征信和失信等数据信息,实行动态管理。推动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信息化建设,建立完善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信息记录及数据库,准确、完整记录企业及其相关人员兑现安全承诺、生产安全事故、职业病危害事故,以及企业负责人、车间、班组和职工个人等安全生产行为。

2、加快实现互联互通。结合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公路水路交通安全畅通和应急处置系统工程建设,加快推进市级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信息平台与全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市级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信息平台及各县区信用信息系统之间互联互通,及时通过网络平台和文件告知等形式向财政、投资、国土、建设、工商、银行、证券、保险、工会等部门和单位以及上下游相关企业通报有关情况,实现对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信息的即时检索查询。

(三)建立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1、激励企业安全生产诚实守信。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对安全生产诚信企业,开辟绿色通道,在相关安全生产行政审批等工作中优先办理。加强安全生产诚信结果的运用,在优惠政策、优质资源、优先投放运力和各类评优评先等方面将安全生产诚信结果作为重要参考。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失信企业纠错激励制度,推动企业加强安全生产诚信建设。建立企业诚信等级与优惠政策、优质资源和优先投放运力等相挂钩机制,建立诚信等级与企业质量信誉考核挂钩机制,建立诚信等级与交通建设市场信用考核挂钩机制。具体办法由有关部门、单位结合各自行业领域实际制定。同时,加强与市各有关部门加强企业信用信息互通,在各类项目审批、资质审批和评先评优等资格(荣誉)方面优先支持或推荐安全生产诚信企业申报。交通运输行业内部,对不配合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或安全生产不诚信的交通运输企业,一律不得参加交通运输行业各级各类评先评优活动。

2、严格惩戒安全生产失信企业。健全失信惩戒制度,完善市场退出机制。企业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和非法违法生产造成事故的,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实施重点监管监察;对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一律取消评优评先资格,通过组织约谈、强制培训等方式予以诫勉,将其不良行为记录及时公开曝光。强化对安全失信企业或列入安全生产诚信黑名单企业实行联动管制措施,在处理涉及相关企业各类项目审批和项目招投标等公开竞争中,要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对已被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安全生产许可证已过期失效的企业,依法督促其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

3、加强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交通运输各行业协会要把安全诚信建设纳入章程,制定行业自律规则,完善规范行规行约并监督会员遵守。要在本行业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公约、自查或互查等自身建设活动,对诚信企业给予社会褒奖,对违规的失信者实行行业内通报批评、公开谴责等惩戒措施。加强群众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鼓励和动员社会各界及新闻媒体、企业员工举报企业安全生产不良行为和失信行为,凡举报经核查属实的,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查处,并对举报人给予奖励,并严格保密,予以保护。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市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市局成立交通运输安全生产诚信建设领导小组。局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局安委办主任、局安全监督处负责人为副组长,局政策法规处、局科技信息处、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各直属单位分管负责人为组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安全监督处,各单位职能部门负责人为联络员,具体负责督促、协调、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工作。

四、工作分工

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市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由市交通运输局统一领导、协调、指导,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和各直属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抓落实,负责指导和推动本县(区)和本行业领域的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

五、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2015年底前,建立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制度、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和黑名单制度、安全生产诚信评价和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诚信报告和执法信息公示制度和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相关政策规定。

第二阶段:2016年底前,利用建成的连云港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实现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和黑名单与市信息平台互联互通。

第三阶段:2017年底前,交通运输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全面建成。企业安全生产信用档案信息全面进入平台运营,能够实现对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信息的即时检索查询,并积极推进相关部门、单位的互联互通。

第四阶段:2020年底前,全面建立健全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是信用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单位要把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作为履职尽责、抓预防重治本、创新安全监管机制的重要举措,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机构、责任、人员,保障工作经费,扎实开展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切实抓好安全生产承诺、诚信黑名单、诚信等级评价、激励惩处机制、信用监督等各项制度和工作的落实。

(二)细化措施,完善机制。各单位要根据本县(区)、本行业领域实际,在项目审批、项目招投标、评优评先等方面,细化激励及惩戒措施,建立健全各级各部门间的信息沟通、资源共享、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对相同事项要实行信息共享,防止重复执法和多头评价,减轻企业负担。

(三)加强宣传,营造气氛。各单位要认真宣传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强化法治观念,推进依法治安。要加强安全生产诚信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崇德向善、诚实守信的传统文化和现代市场经济的契约精神,形成以人为本、安全发展,关爱生命、关注安全,崇尚践行安全生产诚信的社会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