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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4252524/2016-00058 信息分类: 工业、交通 / 通知
发布机构: 市交通局 发文日期: 2016-12-26
文号: 连交〔2016〕248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内容概览: 《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已经局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时效: 有效

关于印发《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交通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12-26 00:00:00

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各直属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已经局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

                20161226


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宣传教育

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

 

为进一步推进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根据《省委、省政府转发〈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精神和市委、省厅等关于“七五”普法决策部署,结合我市交通运输发展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新要求,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及交通运输“十三五”规划,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法治学习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创新社会管理工作与提高行业管理水平相结合,全面推进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为我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港城作出新的贡献。

(二)主要目标

依法行政意识进一步深化。交通运输行业干部职工知晓宪法法律、法治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更加注重依法行政,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信仰,在交通运输系统形成敬畏法律、尊崇法治、厉行法治的良好氛围。

法治宣传实效性进一步增强。进一步向社会普及交通运输法律知识,扩大法治宣传教育范围,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效性,提高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法治实践进一步深入。继续深化交通运输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动交通运输法律法规全面有效实施,全面推进法治交通建设。

法治文化建设进一步创新。推动法治文化与机关文化、行业文化、地方文化融合发展。建设一批交通运输特色法治文化阵地,打造一批交通运输法治宣传教育精品项目,创建一批交通运输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

普法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普法制度,创新普法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强化监督考核,推动交通运输法治宣传教育制度化发展。

(三)工作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行业。紧紧围绕我市交通运输“十三五”发展规划,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各项工作,更好地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改革开放、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服务“六个交通”建设,为我市交通运输事业的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围绕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法律问题,以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使相关行业法律法规为群众所掌握、所遵守、所运用。

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到交通行业的各个领域,增强交通运输干部职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提高广大干部职工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扎实推进法治交通建设。

坚持分类指导,突出重点。各地各单位要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对象的特点,结合交通运输行业实际,分类实施法治宣传教育,突出抓好重点内容和重点对象,建立普法任务清单制度,制定切实可行工作计划,提高交通运输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

坚持与时俱进,创新驱动。总结经验,把握规律,积极探索交通运输法治宣传教育的新思路,拓宽工作领域,转变理念和方法,创新载体和形式,推动交通运输法治宣传教育从注重法律知识普及向注重培育法治信仰转变,从单向灌输向双向互动转变,不断增强吸引力、感染力、渗透力。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深入学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大力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提高交通运输干部职工的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大对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全面深刻理解和把握深化改革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重大任务和重大举措;注重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法规宣传的衔接和协调,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引导交通运输系统党员干部尊崇党章、维护党章、成为模范遵守党章的践行者和捍卫者。

(二)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依法治国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念、新论断、新要求,广大交通运输干部职工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全面了解和掌握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进一步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厉行法治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推进交通运输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三)重点学习宣传交通运输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公路、铁路、港口、航道、民航、道路水路运输管理、建设管理和水上交通安全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做好《铁路法》《公路法》《港口法》《航道法》《民航法》等法律的学习宣传,促进交通运输在法治轨道上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做好《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法规的学习宣传,维护良好的运输市场秩序。做好《安全生产法》《船员条例》《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增强人民群众安全生产、安全出行、安全自救的意识,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

(四)深入推进交通运输行业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开展交通法律法规“进机关、进单位、进基层”等主题活动,提高交通运输行业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各单位要把法律法规学习作为机关学习的重要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落实、有检查。充分利用机关学习园地、网络等阵地,建设机关法制学习资料信息平台,推进交通运输法治文化与民俗文化、地域文化相结合。同时,要面向社会积极组织形式多样的交通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使交通法律、法规、规章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增强人民群众对交通法律法规知识的了解,增进全社会对交通依法治理工作的教育宣传。

三、对象和要求

交通运输系统“七五”普法的对象是:全市交通运输系统的领导干部和职工、交通运输部门的服务和管理对象。重点是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交通运输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

(一)加强各级交通运输部门领导干部法治宣传教育。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重点,推动各级领导干部系统学习宪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认真学习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熟练掌握领导和管理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在全面推进法治交通中发挥“关键少数”作用。完善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党委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讲法治课,做学法表率,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全年不少于4次,在年度考核述职中进行述法。积极落实依法决策、依法履职各项制度,健全完善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各级交通运输部门普遍聘请法律顾问。完善国家工作人员网络在线学法考试制度,健全完善国家工作人员任职法律考试制度。把学法用法情况作为国家工作人员能力和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加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通过交通运输行政行政人员普法教育,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抓好政法理论和执法业务知识学习,强化社会关注的行业热点问题法律法规、行为规范等培训。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扎实推进交通执法形象“四统一”和“三基三化”建设工作,提升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形象。根据《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轮训实施计划》,全面完成执法人员轮训目标。行政执法人员每年参加培训时间应达到规定学时,学习情况纳入年度考核。

(三)加强交通运输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的法治宣传教育。坚持抓好交通运输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学法用法工作。发挥企业在法治市场建设中的主体作用,推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不断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交通运输企业经营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诚信守法、依法经营、防范法律风险的能力和水平。培育深化企业法治理念,使“依法、合规、公平、诚信”成为企业普遍认同和行动自觉。注重法治文化与企业文化有机结合,推动企业法治宣传教育的有效渗透,引导企业职工遵纪守法、依法维权,为维护良好的交通运输秩序营造和谐的法治环境。

四、工作步骤和安排

本规划2016年开始实施,到2020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宣传发动阶段:2016年。全市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根据省、市“七五”普法规划,结合实际,制定本部门、本行业、本单位“七五”普法的具体实施意见,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

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至2020年上半年。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本部门和本单位实际,制订年度工作计划,突出每年工作重点,做到部署及时、措施有效、指导有力、督促到位,确保“七五”普法规划全面贯彻落实。2018年开展规划实施中期检查。

检查验收阶段:2020下半年。组织对“七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考核验收,总结经验,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五、工作措施

(一)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党组织要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把法治宣传教育作为精神文明创建重要内容,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在精神文明创建测评系统中的权重。组织开展专题法治宣传活动,鼓励法律专业人士和行政执法人员加入普法志愿者队伍。围绕贯彻中央、部、省、市法治宣传教育总体部署,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基础制度。认真开展“七五”普法中期检查和总结验收,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工作,健全激励机制,保障全面完成“七五”普法工作任务。

(二)健全普法宣传责任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责任制,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和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在行政执法实践中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使行政执法、纠纷调解和法律服务过程成为法治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的过程。加强行政执法案例整理编辑工作,探索开展建立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发布制度。交通运输系统各级党组织要把党内法规学习作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组织好学习好,坚持从严治党、以规治党,积极倡导正面典型,利用反面案例进行警示教育,不断提高党员队伍的战斗力。

(三)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创新。以“法润港城”为引领,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为主题,加强培育交通运输系统法治信仰,创新工作思路,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效性。要加强集中法治宣传教育与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相结合,深化“法律六进”主题活动,完善工作标准,建立长效机制。开辟传统媒体和网络等新媒体多元化普法阵地,推广普法漫画、普法视频、普法文刊、普法主题活动,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应用,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推进移动互联网普法,充分利用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服务窗口触摸屏、公交移动电视屏、微信、微博、微电影、客户端开展新媒体普法益民服务活动,扩大交通运输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影响力。

六、组织领导

(一)切实加强领导。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从法治交通建设、构建和谐交通、促进交通运输事业发展的高度,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和年度重点工作。全系统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每年定期听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高度重视法治宣传教育队伍建设,进一步健全工作机构,解决人员配备、工作条件等方面的实际问题,为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供保障和支撑。

(二)加强工作指导。全市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普法工作制度,强化责任制;要建立健全考核评估指标体系,完善考核评估运行机制,根据不同机构、不同地区、不同对象的法律需求,区别对待、分类指导;要健全激励监督机制,及时总结经验,推广典型。各级交通运输部门每年要向上一级交通运输部门报告上一年度法治宣传教育情况。

(三)强化财政保障。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按照有关要求,建立正常法治宣传教育经费渠道,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和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法治宣传教育经费要做到专款专用,确保交通运输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全面有效开展。

 

 

 

 

 

 

 

 

 

 

 

 

 

 

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1612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