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计划及总结
首页 规划计划及总结
索引号: 14252524/2017-00017 信息分类: 工业、交通 / 通知
发布机构: 市交通局 发文日期: 2017-04-24
文号: 连交〔2017〕95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交通运输系统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览: 《连云港市交通运输系统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已经市交通运输局同意,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时效: 有效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交通运输系统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交通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7-04-24 00:00:00

 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各直属单位:

《连云港市交通运输系统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已经市交通运输局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

                                  2017 4 24

 

 

 

 

连云港市交通运输系统危险化学品运输

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717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连政办发〔201761号)和《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苏交安〔20174号)精神,结合我市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监管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综合治理,规范提升,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监管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各类法规标准规范进一步健全,有关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交通运输行业涉及危险化学品运输、储存、作业的各领域安全生产风险和重大危险源得到有效管控,安全生产基础进一步夯实,应急救援能力进一步加强,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有效防范遏制全市交通运输行业领域较大以上和有重大影响的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事故发生。

二、组织领导

市局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各有关直属单位和局机关各有关处室负责人组成的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综合治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安全处,负责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综合治理的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各有关直属单位应按职责分工,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责任,负责组织开展本县区、本行业领域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各单位要明确具体分管领导和专门人员负责综合治理工作,并将人员名单于 4 28 日前 报送局安全处。

三、时间进度和工作安排

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综合治理工作从20174月开始,至201911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阶段(20174月至5月)。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各有关直属单位按照分工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职责,细化措施,层层动员部署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广泛开展宣传,营造工作氛围。

(二)整治阶段(20176月至201712月集中整治,20181月至20199月深化提升)。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各有关直属单位认真组织实施,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及时解决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综合治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按期完成。

(三)总结阶段(201910月至11月)。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各有关直属单位总结经验成果, 2019 10 30 日前 形成总结书面报告报送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市局统一汇总后报市安委办和省厅安委办。

四、治理内容、工作措施及分工

(一)全面摸排交通运输行业领域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

1、全面摸排风险。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制定的《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的行业品种目录》(安委〔20167号),全面排查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运输船舶、内河水上危险化学品港口码头仓储、水上加油(气)站(船)等行业领域的非法违法行为和安全风险,整治涉及危险化学品运输、储存、作业等各环节的非法违法行为和安全隐患,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分布档案。填写《涉及危险化学品运输行业安全风险排查汇总表》(附件1)。(市运管处、市航道处、市地方海事局按职责分工负责,201712月底前完成)。各县区交通运输局按照属地管理责任,负责工作落实,以下不再列出

2、重点排查重大危险源。组织开展道路、水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重大危险源排查,建立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数据库。根据交通运输部有关要求,以剧毒、爆炸品等高危运输企业为重点,结合风险评估结果和现实管理状况,排查可能造成群死群伤和火灾、爆炸影响环境等风险和隐患。(市运管处负责,201712月底前完成,并将《涉及危险化学品运输行业企事业单位安全风险排查汇总表》《涉及危险化学品运输行业构成重大危险源基本特征表》和重大隐患整改计划报市局领导小组)

(二)有效防范遏制交通运输行业领域较大以上和有重大影响的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事故

3、加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船舶的风险管控。督促有关企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监测监控设备设施,对重大危险源实施重点管控。督促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健全完善与公安、环保、安监等监管部门之间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信息共享机制。健全完善重大危险源档案,完成一、二级重大危险源专家会诊检查工作,并形成专家会诊检查隐患清单,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市运管处、市地方海事局负责,201712月底前完成)

4、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管控。健全安全监管责任体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国家标准等规定的危险货物包装、装卸、运输和管理要求,落实各部门、各企业和单位的责任,依法细化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准入门槛,加强监管,会同相关部门严格落实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运单管理制度,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过程日常监管。重点加强硝酸铵、硝化棉、氰化钠等高危化学品运输安全管控和内河港口码头装卸储存作业的排查。(市运管处、市航道处、市地方海事局按职责分工负责,2017年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2018年深化提升)

(三)强化对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的依法治理

5、强化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监管责任落实。依法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运输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按照国家、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要求,研究制定本行业领域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监管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局安全处牵头推进,市运管处、市航道处、市地方海事局按职责分工负责,201712月底前完成)

6、完善落实有关标准。根据省质监局、安监局编制危险化学品地方标准建设规划,在省厅相关要求基础上,并做好标准的宣贯和推广工作。(局安全处统一部署,市运管处、市航道处、市地方海事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源头管控

7、加大淘汰落后运输工具力度。严格落实《中共连云港市委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连发〔20174号)减化工作有关要求,全面排查清理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实行“一企一策,明确关停、转移、升级和重组工作要求,对不符合不具备安全环保条件和安全要求的运输企业及性能落后,达不到安全条件的运输车辆、船舶,坚决予以淘汰。(市运管处、市地方海事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8、提高行业准入门槛,严格安全准入。内河单壳化学品船舶和600载重吨以上的单壳油船全面禁航。严格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许可,严把许可关。(市运管处、市地方海事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五)依法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9、深入开展落实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按照《市交通运输局落实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连交〔2016123号)部署,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省安委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苏安〔201619),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一必须五到位;(必须依法生产经营,安全责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局安全处、市运管处、市航道处、市地方海事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0、严格作业现场管理。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装卸作业过程管理,特殊作业严格履行作业审批制度,落实专门监护人员、管控作业风险,对易燃易爆场所的动火作业推行第三方专业化服务。(市运管处、市航道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11、全面推行重点防控措施。涉及光气、液氯、液氨、硝酸铵、硝酸胍等物品的运输和有关装卸场所,加强管理,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的,一律停止使用。凡是构成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未设置紧急切断装置的运输车辆,一律停止使用。(市运管处负责)

12、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苏交安〔20166号)和市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连交20176)部署,继续加大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宣贯力度,将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和评价结果纳入企业安全生产信用评价范围,鼓励引导交通运输企业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结果应用,将评价结果作为实施分级分类、差异化监管的重要依据,对安全生产标准化未达标或被撤销等级证明的企业应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予以重点监管。(局安全处、市运管处、市航道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13、严格规范执法检查。强化依法行政,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港口企业及危化品运输车船的执法检查,加大事前执法力度,规范检查内容,完善检查标准,提高执法检查的专业性、精准性、有效性,依法严厉处罚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违法违规企业的曝光力度。会同安监部门加大对发生事故的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内河港口企业的责任追究力度,依法严肃追究事故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有关管理人员的责任,推动企业自觉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市运管处、市航道处、市地方海事局按职责分工负责,2017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2018年、2019年深化提升)

14、建立实施“黑名单制度。建立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立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内河港口企业“黑名单制度,及时将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公示,定期在媒体曝光。充分利用交通运输行业信用系统和社会征信系统,进一步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市运管处、市航道处、市地方海事局按职责分工负责,2017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2018年深化提升)

(六)大力提升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保障能力

15、强化内河港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进一步理顺内河港口码头企业的监管体系,明确工作流程,加强内河港口安全监管机构建设,配齐配强内河港口码头安全监管队伍,提高专业化安全监管人员比例,增强依法履职的能力水平。(市航道处负责,2017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2018年深化提升)

16、积极利用社会力量,助力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监管。创新监管方式,加强中介机构力量的培育,利用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科研院所、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安全生产服务机构、保险机构等社会力量的作用,持续提升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监管水平,增强监管效果。(局安全处、市运管处、市航道处、市地方海事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7、借鉴先进经验,防范较大以上和有重大影响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鼓励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和内河港口码头企业借鉴采用国际安全标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鼓励企业借鉴和学习先进安全管理经验和管理模式,运用先进风险评价模型进行风险分析和辨识。(市运管处、市航道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

18、推进危险化学品运输船舶VITS船载终端安装应用,实现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船舶航行情况和运行轨迹的全面感知和实时监控。深化“一车四方平台和江苏省道路运输第三方安全监测平台建设,督促企业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管控。逐步按省级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监管系统建设步骤,实现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运单、资质核查、安全监管等一体化管理。逐步按省厅港口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三维监管信息系统建设步骤,根据下一步发展情况,深化内河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监管与应急信息系统功能与应用,加强危险货物作业在线申报与审批管理,加强港口重大危险源备案管理,提升内河港口危险化学品日常监管和应急救援辅助决策能力。(市运管处、市航道处、市地方海事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加强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工作

19、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应急预案管理。完善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相关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演练要求,积极推行使用应急处置卡。定期组织开展联合演练,根据演练评估结果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进一步提高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督导企业开展符合企业生产实际的实操演练和模拟推演。(市运管处、市地方海事局按职责分工负责,2017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2018年深化提升)

20、加强应急物资和装备储备库建设。加强硬件基础建设,研究制定内河水上安全和防污染应急装备和物资配备标准,提升水上危险化学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市航道处、市地方海事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人才培养

21、推进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提升。实施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提升工程,分领域编制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相关教材,开展一线人员安全知识、安全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培训以及典型事故警示教育。严格落实从业人员准入制度,强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水路运输企业驾驶人员、船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等的资格认定。(市运管处、市航道处、市地方海事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22、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管理人才培养。探索开展职业教育,依托交通运输大专院校、科研机构,设立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管理专业,培养专业化人才。督促企业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管理人员继续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管理人员的专业能力和业务水平。(局安全处、市运管处、市航道处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五、工作要求

1、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各有关直属单位要按照工作分工和完成时限,结合本县区、本行业领域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并于 2017 5 5 前将本县区、本行业领域的实施方案报送局安全处。

2、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各有关直属单位要高度重视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0日前向局安全处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3、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各有关直属单位要将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综合治理工作与“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强化年活动、落实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等专项行动相结合,与夏季防高温、汛期防汛防台等季节性安全生产特点相结合,落实相关措施,全面做好危化品运输综合治理工作。

4、市局将对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和各直属单位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综合治理情况进行督查,定期通报工作进展,并将完成情况列入年度目标考核。

    (联系人:王正道;电话:85817219;邮箱:lygjtjaqc@163.com

 

附件1、涉及危险化学品运输行业安全风险排查汇总表

2、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基本特征表

3、涉及危险化学品运输行业企事业单位安全风险隐患

排查整改情况季报表

4、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各有关单位联系人员登记表

 

 

 

 

 

 

 

抄送:省厅安委办,市安委办。

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17 4 24 印发


附件1

 

涉及危险化学品运输行业安全风险排查汇总表

行业监管部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涉及运输的危险化学品名称

危险性类别

是否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如构成,请填写级别)

涉及方式:1.储存;2.使用;3.运输;4.废弃处理

安全管控措施(规章制度,技防、物防、人防、应急措施)

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

 

 

 

 

 

 

 

 

 

 

 

 

 

 

 

 

 

 

 

 

 

 

 

 

 

 

 

 

 

 

 

 

 

 

 

 

 

 

 

 

 

 

 

 

 

 

 

 

 

 

 

 

 

 

 

 

 

 

 

 

 

 

 

 

 

 

 

 

 

 

 

 

注:危险性类别包括火灾、腐蚀、中毒、窒息、爆炸、粉尘爆炸、物理爆炸。

附件2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基本特征表

行业监管部门:

单位名称

 

重大危险源名称

 

重大危险源所在详细地址

 

重大危险源投用时间

 

重大危险源级别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R

 

单元内主要装置、设施及生产(储存))规模

 

重大危险源与周边重点防护目标最近距离(米)

 

序号

危化品名称

危险性类别

主要用途

储存量(吨)

临界量(吨)

 

 

 

 

 

 

 

 

 

 

 

 

 

 

 

 

 

 

 

 

 

 

 

 

附件3

 

涉及危险化学品运输行业企事业单位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季报表

行业监管部门:

企事业单位总数

其中:

排查企事业单位总数

其中

排查事故隐患及风险数

其中

已完成整改隐患数

其中

本行业涉及危化品品种数

挂牌督办隐患数

企业数

事业单位数

企业数

事业单位数

企业

事业单位

企业

事业单位

 

 

 

 

 

 

 

 

 

 

 

 

 

 

注:各行业监管部门负责统计市区监管范畴内的企业,各县区交通运输局负责统计各县区内监管范畴内的企业,可以根据情况进一步修订完善该统计报表。

 

 

 

 

附件4

 

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各有关单位联系人员登记表

 

单位名称

分管领导姓名

联系电话

工作人员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