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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4252524/2014-00059 信息分类: 工业、交通 / 通知
发布机构: 市交通局 发文日期: 2014-03-20
文号: 连交〔2014〕38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2014年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内容概览: 为做好2014年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深入推进平安交通建设,实现全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省市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工作要求,结合交通运输实际,制定了《2014年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时效: 有效

关于印发《2014年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交通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4-03-20 00:00:00

各县交通运输局,各直属单位:

为做好2014年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深入推进平安交通建设,实现全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省市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工作要求,结合交通运输实际,制定了《2014年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2014年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

                                                                               201433

    

2014年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14年,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省交通运输厅、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工作部署,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坚决守住安全生产红线底线。以 平安交通建设主线,强化重点领域专项治理,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行业安全监管责任,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实现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全面下降,确保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共有以下十项工作要点:

一、深化平安交通建设,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2014年至2016年是平安交通创建活动重点突破、全面推进阶段,各单位要围绕创建活动总体目标,建立平安交通创建标准体系、目标体系和制度体系,培塑平安交通示范品牌。要以任务项目化、目标具体化、责任明确化为基本原则,重点开展五项行动一是由市公路处牵头开展平安示范公路创建行动。以204国道赣榆段示范安保工程建设为样板,按计划每年建成一批平安示范公路。二是由市航道处牵头开展平安航段创建行动。三超一无船舶专项整治为主要抓手,以疏港航道航段为主要创建对象,确保全市干线航道安全通畅。由市运管处牵头开展平安城市客运创建行动。以推广礼让斑马线活动为抓手,以公交车、出租车为行动对象,努力实现城市客运事故逐年下降。四是由市地方海事局牵头开展平安水域创建行动。以通航水域、水上风景旅游区水域、内河涉渡水域为主要创建对象,确保重点水域水上安全稳定。五是由市交通质监站牵头开展平安工地创建行动。防坍塌,反三违专项治理为抓手,确保在建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参创率达到100%,确保不发生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一)探索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坚持管行业必管安全,管业务必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管安全生产的原则,健全交通运输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完善层级责任制,把安全生产的责任细化明确到每一个单位、部门和人员,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切实将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安全管理和业务部门、关键岗位的安全责任落到实处,形成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网络化安全责任体系。

(二)全面落实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交通运输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连云港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有关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完善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规制度、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建立安全风险防控体系,保障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组织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等活动。实行安全生产全员责任制,明确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职能部门负责人、班组负责人、一般从业人员等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并逐级进行落实和考核,按规定兑现安全生产奖惩。

(三)严格落实行业安全监管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行政许可和审批过程中安全生产相关条件的把关,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不予许可和审批。针对交通运输领域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安全生产现场监管,利用现代化科技信息手段,扩大安全监管的有效覆盖面,及时纠正查处违规违章行为。将安全监管工作的着力点下沉到基层和一线,做到关口前移,切实履行好行业安全监管责任。

(四)严格考核和责任追究。强化安全生产业绩、绩效考核,加大安全工作考核权重和奖惩力度,鼓励交通企业实行安全生产绩效工资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事故约谈、安全生产隐患挂牌督办、重点监管名单等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调查处理事故。

三、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保障安全工作顺利开展

 (一)理顺安全管理体制机制。按照职责明确、权责一致原则,科学合理划分各单位的行业安全监管职责,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提高行政效能。进一步明确道路水路运输、城市客运、内河港口、交通工程建设等方面的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完善安全风险防控、经费保障、激励约束等机制,促进现代交通运输业健康发展。

(二)规范行业安全监管行为。各级交通运输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要进一步规范行业安全监管行为,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完善安全管理制度,适时组织安全检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有行政执法权的单位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严格执法,秉承文明执法、热情服务宗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强化执法监督,不断规范执法行为,着力解决多头执法、执法不严、监管缺位越位等问题,积极探索安全监管综合执法方式方法。

(三)加强沟通合作。一方面,要加强系统内部各职能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实现安全监管的无缝衔接。另一方面,要加强与外部其他部门工作的协调配合。主动对接公安、安监、国家海事等部门,建立完善相互之间的工作联系制度,畅通信息渠道,完善现场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形成执法合力,有力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四、加快标准规范建设,为安全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一)完善规章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制定的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安全技术标准规范,根据工作需要制订、修订交通运输系统各项安全制度。强化警示约谈、挂牌督办、责任追究、失信惩戒、水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管理等规章制度,完善道路水路运输、城市公交、建设施工等安全技术标准规范。

(二)规范事故统计。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工作,完善事故统计制度,规范事故统计口径和内容。加强事故原因、特点和规律的分析,为安全生产决策部署提供科学依据。各单位要在规定时限内定期上报事故统计信息;发生等级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要及时上报,不得谎报、瞒报、迟报。

五、突出安全监管重点,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一)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和打非治违行动。建立交通运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完善安全生产暗访、抽查工作制度,增强安全生产巡视的实际效果。以危险货物运输、长途客运、旅游客运、城市客运、渡口渡船、公路安保、公路水运工程施工、机关和直单位消防等为重点,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对重大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动态跟踪、整改销号制度。继续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重点打击道路、水路运输无证经营和超许可范围经营行为。

(二)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管理。继续强化道路客运安全管理,认真履行三关一监督职责,严格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规定,继续开展安全带-生命带工程,积极推行长途客运车辆接驳运输试点工作,落实营运客车出入站检查、三品检查、安全告知、安全承诺、夜间禁行、途中休息、恶劣天气安全行驶等措施。专项治理货车违章、营运客车高速路上下客等行为。充分利用GPS、北斗等动态监控平台,督导企业落实动态监控的主体责任,及时纠正和处理各种违章行为。加强异地营运车辆的安全管理,加强对城市客运安全管理的指导。

(三)加强水路运输安全管理。切实加强重点水域及四客一危船舶的安全监管,落实船舶防碰撞等措施,确保航行安全。进一步理顺地方港口安全管理职责,开展内河港口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加强内陆水域渡运和旅游船艇的安全管理,严厉打击船舶非法营运和超载行为。

(四)加强公路保安全、保畅通工作。以国省干线公路为重点,继续抓好公路安保、危桥改造、危险路段整治三项工程建设。认真落实《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加大公路养护力度,加强路政巡查,完善标志标线设置,强化出行信息服务,提升保通保畅能力。加强国省干线公路安全运营管理,强化监测监控措施。配合相关部门加大公路治超工作力度,完善路警联合机制。

(五)加强工程建设施工安全管理。进一步落实施工安全评估制度,加强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强化交通运输在建工程的现场安全管理,全面推行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制度。加强项目业主施工许可批准(备案)文件、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件、三类人员考核合格证件和特种作业人员证件的监督检查。

(六)加强机关和直属单位安全工作。以消防安全、治安保卫和食品安全为重点,落实人员责任,搞好全员教育,确保设施设备性能良好,实现人防和机防相结合、专业管理和群防群控相结合,切实提高安全工作水平。

(七)加强重点时段安全保障。认真分析各个阶段安全工作特点和规律,切实加强春运、两会连云港之夏、法定节假日等重点时段及汛期和台风、雨雪雾霾、寒潮大风等恶劣天气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周密制定安全生产保障工作方案,强化预防预控措施,严把车船安全状况关、从业人员适任关、港站源头安全监管关、公路安全畅通关等关口,防范事故发生。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完善应急预案,加强预案演练,强化应急值守,及时高效处理各类突发事件。

六、加强设施装备建设,切实提高安全生产硬实力

加强公路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新建、改建公路建设项目要落实好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管理规定。继续开展公路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重点完善临水临沟临崖及事故多发路段安保设施,逐步改善和提升建设标准相对较低路段的安保设施。继续加大危桥改造和撤渡建桥工作力度,完善公路标志标线。加强水运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加强重点航道整治,完善桥梁防撞设施和航标的配布。加强安全生产装备设施建设。各级交通运输安全监管机构要配备满足安全与应急管理工作需要的通讯设备、办公设备、和防护器材。

七、实施科技兴安战略,提高安全科技信息化水平

(一)坚持科技兴安。积极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强制淘汰落后的技术工艺和技术装备。加强以大型客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船舶等移动危险源为重点的动态监控平台系统运行管理。依托省厅安全科研中心研究开发的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信息化服务平台,为中小型客运、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服务,并免费提供安全管理预警与在线跟踪辅导功能,推进中、小企业安全管理由目前传统、经验型向信息化、科学化管理转变。

(二)加强信息化建设。加快交通运输安全畅通和应急信息系统建设,推进安全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危险货物水路运输动态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完善路网运行系统、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以及渡口、航道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建设。

(三)加强监测监控。加快推进应急建设,充分利用各级应急监控平台,加强对重点桥隧、交通运输基础设施、港站、船舶、车辆、渡口等关键节点的监测监控系。

    八、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标准化建设条线归口指导,依据标准化建设实施意见确定的建设类别和达标时限等要求组织推进。已申报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的客运企业和危货运输企业要认真做好接受验收考评准备,确保3月底通过达标验收。各县交通运输局和市运管处要加紧指导城市客运交通运输企业开展达标自评,确保在6月底前完成自评,10月底前完成考评;要选择管理基础较好的道路普通货运、道路货运站场以及机动车维修等企业开展示范达标建设,力争每类企业都有20%以上在10月底前完成自评,12月底前完成达标考评。市交通质监站要将平安工地创建与交通运输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相结合,确保市内所有交通运输建筑施工企业在6月底前完成自评,12月底前完成达标考评。

九、推进安全风险管理,建立安全风险防控体系

(一)加强工作指导。按照交通运输部的统一部署,实施交通运输安全风险管理工作。结合各自实际,梳理出本地、本单位安全风险管理的重点领域、重要节点和关键岗位等,研究制定安全风险等级标准,开展风险辨识和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确定安全风险管理工作试点单位,要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探索建立安全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危险源数据库,实行监测预警、科学评价、统计分析及动态监管。组织开展安全风险管理工作宣贯活动,普及安全风险管理知识,营造人尽皆知的舆论氛围。

(二)开展全员岗位风险辨识和防控。针对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和交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一线从业人员,开展安全风险管理培训,分类别、分层级编制岗位风险辨识手册,建立危险源清单,使从业人员掌握本岗位的安全风险管理知识,牢固树立安全风险管理理念,有效减少和预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十、加大培训教育力度,提升安全队伍整体素质

(一)实施从业人员素质提升工程。严把从业人员市场准入关,严格培训内容、时间、考试、发证等工作,提高培训质量。指导企业有计划、分步骤地开展从业人员岗前培训、在岗培训和继续教育,加强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一线从业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加强新进人员、转岗人员、农民工的技能培训,切实提高他们的安全素质和应急操作能力。

(二)加强基层安全管理队伍建设。交通运输各级各单位要制定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明确培训重点内容,组织开展好培训工作,提高基层安全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点领域基层管理力量建设,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激发工作活动,凝聚队伍士气,稳定基层监管队伍。市局将根据情况开展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