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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4252524/2018-00028 信息分类: 工业、交通 / 通知
发布机构: 市交通局 发文日期: 2018-04-10
文号: 连交〔2018〕72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交通运输系统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从严管理干部精神,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和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管理的意见(试行)》等有关规定,根据市委组织部集中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交通运输系统实际,制定本方案。
时效: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交通运输系统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交通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8-04-10 00:00:00

各直属单位:

现将《连云港市交通运输系统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                            2018410





连云港市交通运输系统干部人事

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从严管理干部精神,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和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管理的意见(试行)》等有关规定,根据市委组织部集中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交通运输系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和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全国和省、市组织部长会议、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座谈会和全国干部监督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全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会议要求,在全系统中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统一部署、分级负责,坚决整治干部人事档案造假问题,确保干部人事档案真实、准确、完整、规范,维护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严肃性和公信力,进一步健全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制度,进一步增强各级干部的档案意识,进一步发挥干部人事档案在干部工作中的重要基础作用,进一步提高全系统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整体水平。

二、审核范围和重点内容

(一)审核范围

此次专项审核的范围是:各直属单位管理权限内干部人事档案

(二)审核内容

对干部人事档案进行全面审核,重点审核干部的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干部身份、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等重要信息,尤其要注意审核档案材料是否涂改造假,干部信息是否真实准确,重要原始依据材料是否完整规范等。同时,做好干部档案应归档而未归档材料的核查、收集工作。

三、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一)时间安排

20184月至201810

(二)方法步骤

1.制定方案。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审核范围、时间安排、方法步骤、保障措施等,并对每个实施阶段、每个重点环节进行细化,制定详细工作流程。

2.动员部署。召开专题会议,对专项审核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对参加审核工作的人员进行专题培训,熟悉政策、明确标准、规范操作。

3.审核登记。按照审核内容和要求,逐卷逐页进行审核,发现问题如实登记。每卷档案必须经过初审和复审,初审人和复审人要签字确认并认真填写《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情况登记表》。

4.汇总分析。对审核登记的问题及时分类梳理汇总,并进行认真分析,根据各类问题的具体情况,研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5.调查核实。对干部重要信息真实性存疑的,干部本人要作出书面说明,由组织进行调查核实。

6.组织认定。根据审核情况,由组织对干部信息进行认定。组织对干部信息已有认定且符合政策规定的,以组织已有认定结果为准。

根据认定结果,由组织填写审核工作专用《干部任免审批表》,档案存在涂改或材料造假的,要同时填写《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认定表》,交干部本人核对并签字确认。本人意见与组织认定意见不一致、拒不签字的,以组织认定意见为准。

7.问题处理。对审核发现的问题,要区分不同情况妥善处理。

1)档案材料不齐全、不规范的,要根据材料内容和性质的不同,分别采取补充收集、原件复制、完善手续等方式进行补充和规范。所有补充和规范的材料,要注明经办人、办理时间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2)干部重要信息记载不一致的,要根据有关政策审核确认。对经过调查没有原始依据材料、按照现有政策难以认定的,本着从严掌握的原则,结合档案记载情况综合研判确认。

3)档案造假的,要责令干部本人及相关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并予以纠正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要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

4)档案涉嫌造假、经组织调查一时难以查清的,要记录在案,未查清前不得提拔或重用。

8.材料归档。对审核过程中的补充收集材料、个人说明材料、组织认定和处理材料等,要认真鉴别,及时归档。

9.总结报告。专项审核工作完成后,全面汇总有关数据,深入总结经验做法,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加强和改进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意见措施,形成书面总结报告,及时通运输局政治处

四、有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要增强做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强化思想认识,将其作为从严管理干部的重要举措、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重要内容、提高干部档案工作水平的重要契机,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抓紧抓好,确保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二)加强领导,分工协作成立市交通运输系统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系统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的组织领导、政策指导和检查督导,局分管领导任组长,局机关相关处室负责人和各直属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政治处,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由领导小组统筹部署,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总体推进,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具体负责专项审核工作中相关问题的协调落实

(三)统筹兼顾,夯实责任直属单位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谁管理、谁把关,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开展工作成立专项审核工作领导小组,抽调精干力量,落实保障措施重要情况要及时请示报告。

)强化督导,落实检查建立月报制度,各直属单位要于每月25日前将审核工作进度情况报告局政治处局政治处将按照专项审核工作要求,通过现场指导、随机抽查等方式,全程跟踪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限期整改,督查情况纳入党建工作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对干部人事档案造假的典型案例,一定范围内通报。

)严肃纪律,务求实效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要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和程序办事,坚持原则、从严把关,切实维护专项审核工作的严肃性。要强化保密意识,对审核工作情况和数据严格保密,未经批准严禁对外公布。要加强干部人事档案安全管理,严格执行档案查、借阅制度。对所审核的档案要"当日借阅、当日审核、当日归还",且只能在阅档室查阅,不得将档案带出阅档室,严防档案丢失、泄密事件的发生。要严格审签制度,全程把关、不留死角,做到责任可追溯。对在审核工作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或弄虚作假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184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