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4252524/2018-00091 | 信息分类: | 工业、交通 /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市交通局 | 发文日期: | 2018-07-06 |
| 文号: | 连交〔2018〕145号 | 主题词: | |
| 信息名称: | 关于印发《市交通运输系统市区非标三四轮车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 ||
| 内容概览: | 根据市委、市政府开展市区非标三四轮车集中整治工作部署,为推进市交通运输系统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经研究,制定了《市交通运输系统市区非标三四轮车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现予以印发。 | ||
| 时效: | |||
各直属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根据市委、市政府开展市区非标三四轮车集中整治工作部署,为推进市交通运输系统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经研究,制定了《市交通运输系统市区非标三四轮车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
2018年7月6日
市交通运输系统市区非标三四轮车
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进一步净化城市交通环境,规范客运市场秩序,提升港城文明形象,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市委、市政府决定开展市区非标三四轮车集中整治工作,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区非标三四轮车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连委办传〔2018〕54号)要求,结合市交通运输系统承担的工作任务落实,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根据市委、市政府部署安排,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分类治理、综合施策,依法整治、稳妥推进"的工作原则,积极参与各区政府、功能板块牵头,公安主抓,交通、城管、市场监管等部门参与的路面查缉综合执法,通过集中路面查缉,严格查处非标三四轮车闯禁区、闯红灯、逆向行驶、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着力解决非标三四轮车非法载客营运问题,建立健全非标三四轮车治理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文明交通建设,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巩固"干净、方便、顺畅、安全"连云港建设成果,促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
二、组织领导
市交通运输局成立市区非标三四轮车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陈辉东 市交通运输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喻振东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蔺宁君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周克明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杨旭东 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委员、副调研员
成 员:金立富 市公路处主任
李永春 市运管处主任
杨永建 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
冯宪端 市交通运输局政治处主任
王秀全 市交通运输局机关党委副书记、离退休干部处处长
吴建新 市交通运输局财审处处长
闫建立 市交通运输局法规处处长
江舜根 市公路处副主任
李 敏 市运管处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运管处,杨旭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内设综合保障组、路面整治组、督查宣传组等三个工作组。
(一)综合保障组
组 长:于鲁宁 市运管处办公室主任
副组长:夏兴时 市运管处财务科科长
成 员:陈 岷 市运管处办公室副主任
丁国琼 市运管处财务科科员
职 责:负责集中整治工作期间的沟通衔接和统筹协调,执法车辆调配维护和人员装备配备,做好高温作业、工作误餐等经费保障。
(二)路面整治组
组 长:孙永春 市运管处稽查大队大队长
副组长:陈海宁 市运管处稽查大队副大队长
成 员:韩 刚 市运管处城客科副科长
梅春祥 市运管处稽查大队中队长
刘 刚 市运管处稽查大队中队长
职 责:市交通运输系统共抽调48名执法人员、12辆执法制式车辆,其中,市运管处抽调38名执法人员、8辆执法制式车辆,市公路处抽调10名执法人员、4辆执法制式车辆,组成24个组参与市路面整治,根据市整治办《市区非标三四轮车集中整治路面综合执法查缉工作方案》要求,分别进驻海州区、连云区、市开发区、高新区配合辖区政府和公安交警部门在市区重点路段和区域开展非标三四轮车的路面综合查缉工作。负责集中整治工作期间抽调交通执法人员的路面考勤,集中整治工作信息的汇总分析上报。
(三)督查宣传组
组 长:刘华钦 市运管处政工科科长
副组长:陈小平 市运管处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邱 杰 市运管处政工科科员
顾 飞 市运管处稽查大队科员
职 责:负责集中整治工作期间抽调交通执法人员工作情况的督查并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宣传相关政策要求,搜集先进事例和创新做法,加强交通执法一线典型培树,定期报送集中整治工作信息,做好宣传报道和工作总结。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至)
1、研究制定市交通运输系统市区非标三四轮车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责任,确保高质高效完成各项任务。
2、强化宣传氛围营造。在出租汽车、公交车、公交站台LED显示屏上滚动播放整治通告、标语、公益宣传片,通过连云港交通、连云港运管等微信公众号广泛进行宣传。在执勤执法点发放有关宣传资料,开展警示教育,宣传整治政策,形成强大的整治声势,营造良好氛围。
3、组织路面参与和路面宣传。按照综合执法队伍所属辖区的统一部署,在市区主次干道范围内开展集中整治宣传告知工作,协助相关部门严查各类非标三四轮车闯红灯、逆向行驶、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对除市区户籍符合代步条件下肢残疾人以外的载客营运非标三四轮车,一旦发现,配合相关部门一律查扣。
(二)全面实施阶段(至)
1、在加强先期查处阶段工作的基础上,强化重点路段(部位)管控,对禁行时段、禁行路段内通行的各类非标三四轮车,及时查询非标车信息系统平台,核对驾驶人和车辆信息,配合所在辖区综合执法队严格落实首次告知、二次查扣工作措施。
2、按照市集中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统筹发展公共交通,优化公交线网布局,加密公交线路和站点,积极引导和鼓励出租汽车行业转型发展,提升服务水平,发展电召+网约+巡游等多种服务形式的出租汽车,多渠道方便群众出行。
(三)工作总结阶段(至)
全面总结市交通运输系统参与市区非标三四轮车集中整治工作情况,汇总分析经验做法。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继续积极履职尽责,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开展市区非标三四轮车集中整治是落实全市"高质发展、后发先至"的重要工作部署,也是全市创建文明城市的必要之举,市交通运输系统各相关单位、部门和人员要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将思想切实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局党委的工作要求上来,充分认识开展非标三四轮车路面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动员部署、亲自督促检查、亲自协调指挥,确保目标任务分解到位、措施责任落实到位。
(二)科学组织、密切协同。此次集中整治工作涉及面广人多、面对群体情况复杂,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精心组织安排,既要根据法定职责落实好本职工作,也要树立一盘棋思想,加强同横向单位和部门间的沟通协作,做到单位与单位之间、部门与部门之间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形成合力。局整治办各工作组要积极为路面参与整治人员提供工作指导和保障,及时收集相关信息,密切注意动态,掌握舆情动向,既讲原则、又讲方法,确保将责任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严肃纪律、规范执法。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要切实落实参与集中整治工作的主体责任,局整治办要切实加强人员管理和工作指导,强化纪律意识和督查考核。全体抽调人员要坚决服从牵头部门的统一指挥和工作安排,严格遵守工作纪律,规范执法行为,自觉维护好政府部门和交通运输系统的良好形象。
(四)加强督导、重点保障。此次集中整治工作正值炎热酷暑和超正常工作时间路面执法,市局将安排专项工作经费保障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局整治办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相应的应急保障和考核激励机制,要深入各相关路口路段,将督查考核贯穿于集中整治全过程,对工作不重视、不尽责和推诿扯皮、敷衍应付等情况,要强化问责,依纪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在整治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将予以表扬奖励,确保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集中整治工作期间,要及时收集和汇总整治工作情况,路面各队每日下午6:00前填写当天《市区非标三四轮车路面查缉情况日报表》上报局整治办督查宣传组,并由督查宣传组汇总整理后上报市整治办。
联系人:陈海宁,电话:18360531120,邮箱:5492411@qq.com。
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18年7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