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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4252524/2008-00022 信息分类: 工业、交通 /
发布机构: 市交通局 发文日期: 2008-05-20
文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连云港市航道管理处
内容概览:
时效: 有效

连云港市航道管理处

信息来源:市交通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05-20 00:00:00

    连云港市航道管理处座落在连云港市新浦区南极南路139号,为副县级全民事业单位,隶属于江苏省交通厅航道局、连云港市交通局双重领导,是我市内河航道的交通管理职能部门,负责全市83条、1127.5公里内河航道的管理、养护和航道规费的征收工作等,下辖灌云、灌南、东海、郊区站四个航道管理站,处机关共有六科一室。

连云港航道管理处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航道管理条例》以及国家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对所辖航道及航道设施实施管理、养护和建设;

(二)、审批与通航有关的拦河、跨河、临河建筑物的通航标准和技术要求;

(三)、参加编制航道发展规划,拟订航道技术等级,组织航道建设计划的实施;

(四)、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与通航有关河流的综合开发与治理。负责处理水资源综合利用中与航道有关的事宜;

(五)、组织开展航道科学研究、先进技术交流和对航道职工进行技术业务培训;

(六)、负责对航道养护费、船舶过闸费等规费的征收和使用管理;

(七)、负责发布内河航道通告;

(八)、负责航道及航道设施的保护、制止偷盗、破坏航道设施、侵占和损坏航道的行为;

(九)、接受交通主管部门委托,对违反航道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