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4252524/2024-00010 | 信息分类: | 工业、交通/其他 /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市交通局 | 发文日期: | 2024-01-11 |
| 文号: | 连交〔2024〕9号 | 主题词: | |
| 信息名称: | 关于市级交通运输系统限额以下招标和非集中采购综合评标室投入运行的通知 | ||
| 内容概览: | |||
| 时效: | 有效 | ||
各直属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为全面加强限额以下项目交易管理,规范各方交易行为,切实维护招投标活动各方权益,实现开评标过程有效溯源,市交通运输局于2023年12月份启动市级交通运输系统限额以下招标和非集中采购综合评标室建设(以下简称综合评标室),现已全部建设完成并将投入运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24年1月22日起,各直属单位、局机关各处室未能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的所有项目均需进入综合评标室。
二、各单位、各部门需在发布招标(采购)公告前,向局建管处提出场地预约申请(见附件),局建管处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对项目开评标时间进行确认。
三、各单位、各部门根据确定的开标时间发布招标公告。开评标时间一旦确定,无特殊情况不得更改,确需更改的,需经局建管处审核同意。
四、现场监督人员应加强对评标工作的监督,参与评标活动的专家及有关工作人员应自觉接受监督。只有参加评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工作有关的工作人员方可进入综合评标室,其他人员未经同意在评标结束前一律不得进入综合评标室;进入综合评标室人员需提前处理好个人和工作事务,评标结束前原则上不得以任何理由离开评标区,如需与外界联系,需经纪检监督人员同意。
五、进入综合评标室前需将手机、笔记本电脑、智能手表、移动硬盘等电子设备及与评标无关的个人物品存入自助存储柜。评标结束后请及时带走存储物品,未及时取走丢失概不负责。
六、参与评标活动的所有工作人员应保持综合评标室内卫生,爱护综合评标室各种设备、设施,损坏设备、物品的应照价赔偿。评标结束后,现场监督人员需清点综合评标室内电脑、打印机等设施设备,确认设备状况是否良好,发现丢失及时报告。
七、综合评标室节假日、双休日期间正常使用。
联系人:王云鹏,联系电话:85817182。
附件:市级交通运输系统综合评标室场地预约申请表
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1月11日
附件
市级交通运输系统综合评标室场地预约申请表
申请单位(部门)名称(盖章):
项目名称 |
标段名称 |
||
招标人 |
联系人及电话 |
||
招标代理机构 |
联系人及电话 |
||
拟开标时间 |
拟评标时间及预计时长 |
||
局建管处意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