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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4252524/2020-00014 信息分类: 工业、交通/其他 / 通知
发布机构: 市交通局 发文日期: 2020-01-22
文号: 其他〔2020〕25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中央扫黑除恶第三轮督导“回头看” 反馈给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共性问题市交通运输局整改落实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览:
时效: 有效

关于印发《中央扫黑除恶第三轮督导“回头看” 反馈给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共性问题市交通运输局整改落实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交通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0-02-20 11:59:51

连交〔2020〕25号


       关于印发《中央扫黑除恶第三轮督导“回头看” 反馈给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共性问题市交通运输局整改落实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各直属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现将《中央扫黑除恶第三轮督导“回头看”反馈给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共性问题市交通运输局整改落实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1月22日


中央扫黑除恶第三轮督导“回头看”

反馈给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共性问题市交通运输局整改落实方案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中央扫黑除恶第三轮督导“回头看”反馈给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共性问题整改落实方案的通知》(苏交扫黑传〔2020〕1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市交通运输局整改落实方案如下:

一、整改措施


(一)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各单位、各部门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强化政治自觉,保持政治定力,落实政治担当,坚决克服“松口气”、“歇歇脚”、“等等看”的思想,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来认识和把握这场斗争,更实的举措来推进和深化这场斗争,更牢的制度机制来巩固和持续专项斗争,坚定不移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引向深入。 

责任部门:局机关各处室,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各直属单位。

时间进度:2020年2月底前完成,长期坚持。

(二)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要求。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大专项斗争组织领导力度,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建立挂钩联系、领导包片(案)等制度。进一步落实主要负责人带头学习、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督力、工作制度,做到既挂帅、又出征。

责任部门:局机关各处室,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各直属单位。

时间进度:2020年2月底前完成,长期坚持。 

(三)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相结合,及时查摆各级党组织、党员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发挥作用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及时整改。

责任部门:局机关各处室,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各直属单位。

时间进度:2020年4 月底前完成,长期坚持。

(四)落实整改责任。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工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第三轮督导“回头看”情况反馈会及相关文件精神,抓好“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将“回头看”反馈意见和督导反馈问题紧密结合,综合分析,一体化推进落实,做到整改工作不留死角。 

责任部门:局机关各处室,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各直属单位。

时间进度:2020年2 月底前完成,长期坚持。 

(五)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继续深入开展“扫黑除恶、勇当先锋”主题活动,推进实施“五个一”活动,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开展党支部“标准+示范”和党建品牌创建活动有机结合,培树党建先进典型,建强基层组织战斗堡垒,坚决铲除滋生黑恶犯罪的土壤。 

责任部门:局机关党委,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各直属单位。

时间进度:2020年4月底前完成,长期坚持。

(六)持续开展行业线索摸排。继续发挥96196交通服务热线社会知晓度高的特点,畅通信访举报等举报渠道,扩大线索摸排覆盖面,广泛收集交通运输系统涉黑涉恶涉乱线索。充分发挥好“线索双报快处”机制作用,推动各级交通运输部门与同级扫黑办、政法、公安等部门密切保持联动工作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及时分办、移交、处置涉黑涉恶线索,提升线索处置质量。 

责任部门:局办公室,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各直属单位。

时间进度:2020年4月底前完成,长期坚持。

(七)突出对黄赌毒和黑恶势力听之任之甚至充当“保护伞”问题专项整治。全面贯彻《关于做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专项整治黄赌毒和黑恶势力听之任之甚至充当“保护伞”问题的通知》(连交教办〔2019〕7号)要求,在交通运输领域深挖打击涉毒黑恶势力幕后“保护伞”,剖析黄赌毒、黑恶势力等违法犯罪滋生根源,推动加强日常监管。

责任部门:局办公室、机关党委,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各直属单位。

时间进度:2020年4月底前完成,长期坚持。

(八)严格交通建设资金管理。认真排查交通建设领域资金筹措、使用、监管等环节风险,进一步完善资金管理内控制度,提高信息化技术在资金管理方面的应用水平,有效铲除“套路贷”在交通运输建设领域滋生土壤,净化全市交通运输系统金融环境。 

责任部门:局机关各处室,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各直属单位。

时间进度:2020年4月底前完成,长期坚持。

(九)提升行业治乱能力。切实强化属地责任,加强“两客一危”安全严管严控工作,全面加强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强化源头管控,严格实施“一超四罚”。开展危化品码头安全检查等专项监督检查。加强大气污染治理和船舶港口水污染治理,严格船舶营运检验、港口环保准入手续检查、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检查,健全污染防治长效机制。 

责任部门:局机关各处室,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各直属单位。

时间进度:2020年4月底前完成,长期坚持。

(十)营造良好工作氛围。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电台等传统媒体和单位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政务微博、手机报等新媒体,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再宣传、再发动,始终形成强大的舆论阵势。加强交通运输领域黑恶犯罪新趋势、新动向的分析研判,强化新兴领域的监管,提高对新兴黑恶势力犯罪的发现打击能力,坚决“打早打小”,有效遏制黑恶势力在交通运输领域滋生蔓延。坚持内外有别原则,加强对宣传内容和形式的审核把关,坚决杜绝宣传内容不规范、形式载体不严肃、悬挂地点不适宜等问题,防止过度宣传产生负面效应。

责任部门:局机关各处室,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各直属单位。

时间进度:2020年4月底前完成,长期坚持。

二、整改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各部门要主动对标对表中央督导组“回头看”反馈问题,坚持问题导向、严格标准、狠抓落实,确保高质高效完成整改任务。要把“回头看” 反馈意见和督导反馈问题紧密结合,一体化推进落实,确保整改工作不留死角。 

(二)严格督导考核。要加大对后进单位的督导检查和工作指导力度,切实强化督查督办及考核,推动解决少数单位和部门思想认识不够到位、整改措施不够扎实、整改成效不够明显等问题,着力补齐短板。局扫黑办也将择时对各单位整改落实情况开展督导考核。

(三)强化信息报送。各单位、各部门要对照问题,制定整改落实具体方案,逐项逐条细化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时序进度,明确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

各单位、各部门整改方案及整改落实情况,分别于2020年2月15日、4月15日前正式上报局扫黑办。联系人:张翔,电话:85817279,邮箱:lygjtjzx@163.com。


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20年1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