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4252524/2012-00018 | 信息分类: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市交通局 | 发文日期: | 2012-05-17 |
文号: | 连交〔2012〕113号 | 主题词: | |
信息名称: | 关于对各单位权力事项进行校验的通知 | ||
内容概览: | 一、认清此项工作的重要性二、校验的主要内容三、校验的要求 | ||
时效: | 有效 |
连交〔2012〕113号
关于对各单位权力事项进行校验的通知
各交通执法机构,局机关相关处室:
为提高行政权力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和规范性,进一步优化、简化运行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对各单位权力事项进行校验的通知》(连政公开办[2012]9号)和《连云港市2012年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任务分解落实方案》(连政公开办〔2012〕2号),要求各单位对其提供的原各单位原始行政权力流程节点信息进行校验。,现将该两份文件转发给各单位、各部门,并提出具体要求如下:
一、认清此项工作的重要性
此项校验工作,涉及到各单位以后网上办件是否运行流畅、统计信息是否真实,已被纳入市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领导小组考核指标,请各单位对此项工作给予高度重视,本着符合法律规定、符合工作实际的原则,安排专人对行政权力事项进行校验。
二、校验的主要内容
请各单位对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的各单位原始行政权力流程节点信息进行校验,各单位原始行政权力流程节点信息请至邮箱:sjtjfgc@163.com,密码:123456,自行下载。各单位、部门根据工作职能是否调整、相关法律法规依据是否变更、网上办件岗位人员是否调整等情况,根据《关于对各单位权力事项进行校验的通知》(连政公开办[2012]9号)文件要求认真组织校验、调整。
三、校验的要求
请各单位对权力事项流程节点信息进行校验之后,形成纸质文件形式的情况说明报送局法规处。无需修改的,也需将无需修改的情况说明以纸质文件形式予以报送。需要调整的,请将调整理由、调整依据、调整内容等形成调整情况纸质说明,其中对流程图及服务表格调整的,在直接替换原文件之后,需在情况说明中列出调整清单。同时,提交情况说明的电子档和调整后权力事项流程节点信息的电子档,并将修改部分用红色标记填充。
请各单位于5月22日前,将相关校验情况说明及调整后的权力事项流程节点信息报送局法规处。
此通知。
二○一二年五月十七日
主题词:权力事项 校验 通知
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12年5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