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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4252524/2015-00072 信息分类: 工业、交通 / 通知
发布机构: 市交通局 发文日期: 2015-11-24
文号: 连交〔2015〕225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市交通运输局政务信息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内容概览: 为进一步做好全市交通运输政务信息工作,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工作水平,研究修订了《市交通运输局政务信息工作考核办法》。
时效: 有效

关于印发市交通运输局政务信息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交通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5-11-24 00:00:00

 

关于印发市交通运输局

政务信息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各直属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为进一步做好全市交通运输政务信息工作,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工作水平,根据《江苏交通运输政务信息工作考核办法》(苏交办[2013]34号),结合《连云港市交通运输信息工作考核办法》(连交[2013]155号),研究修订了《市交通运输局政务信息工作考核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

20151124

 

 

市交通运输局政务信息工作考核办法

 

第一条  进一步加强全市交通运输政务信息工作推进政务信息考核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工作水平,更好地服务决策、服务发展、服务大局,根据《江苏交通运输政务信息工作考核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全市交通运输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连云港交通运输政务信息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连云港交通运输中心工作,突出服务宗旨,加强队伍建设,完善网络体系,进一步拓展、整合、优化政务信息资源,全面提高政务信息收集、调研、编报及综合服务水平,及时、准确、有效反映全市交通运输发展新动态、新举措、新经验和新问题,切实履行好辅助决策、指导工作、推动落实的参谋助手职能。

第三条  各单位、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政务信息工作意识,加大政务信息工作力度,认真做好政务信息的采集、筛选、加工、传送、反馈、存储和保密等工作,着力构建覆盖广、渠道畅、效率高、服务优的交通运输政务信息工作格局。

(一)建好信息队伍要高度重视信息员队伍建设,择优选配掌握信息工作基本知识和业务技能,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热爱信息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作风正派,甘于奉献的专、兼职信息工作人员,并保持政务信息队伍相对稳定。

(二)畅通信息渠道。要把政务信息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在参加会议、阅读文件、开展工作等方面为信息人员提供各种便利条件,便于信息人员及时了解上级的政策精神、领导的决策意图、单位的重点工作。各级领导要指导和支持信息部门开展工作,经常对政务信息工作提要求、出题目、交任务。信息工作人员要有强烈的责任心和敏锐性,对接触到的材料深入分析研究,从中发现有价值的信息线索;要超前收集梳理有价值的信息源,主动向有关方面约稿;各单位、各部门要主动提供信息,切实加强沟通配合,确保信息渠道畅通高效。

(三)提高信息质量。要站在服务领导决策、服务交通发展的高度,围绕准确、全面、快速、深入、超前的要求,积极采编精品信息。要贴近上级需求,针对上级关注的重大热点问题,及时采编报送紧贴工作中心的政务信息。要贴近领导意图,围绕领导高度重视推进的重大事项,及时采编报送影响全局、引领发展的政务信息。要贴近基层实际,密切关注民生需求,及时采编关系社情民意的信息。要一事一报,主题鲜明,信息的基本要件要反映清楚,适当介绍事件的前因后果,反映情况和问题要有一定的深度,有情况、有分析、有预测、有建议,努力做到理论与实践、定性与定量相结合,适应科学决策和领导需要。

(四)加强信息调研。要把调查研究作为做好信息工作的基本功,创造条件并鼓励信息人员深入一线调研走访,掌握第一手资料,善于剖析事物本质,揭示主要矛盾,探索发展规律,撰写出内容翔实、有深度分析和对策建议的调研信息,充分反映一线实际,反映群众呼声,反映基层生动实践和新鲜经验。对交通运输改革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还要进行跟踪调研,及时反映推进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提出相关建议。

(五)把握信息原则。信息工作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实事求是、喜忧兼报的原则。要敏锐捕捉工作中出现的典型性、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喜报喜,有忧报忧。报喜信息内容要恰如其分,避免虚假情况;报忧信息要敢于反映真实问题,内容准确可靠。

第四条  市交通运输局政务信息载体为《连云港交通运输信息专报》,上报市委、市政府、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视情报送局领导,抄送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各单位可根据工作实际,按照少而精的原则,自行确定本单位的政务信息载体。

第五条  市交通运输局每年对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各直属单位、局机关各处室政务信息工作进行考核。

(一)信息报送要求。各县、区交通运输局每月报送信息不少于15条;市公路处、航道处、运管处每月报送信息不少于10条;市地方海事局、交建处、交通质监站每月报送信息不少于5条;局机关各处室每月报送信息不少于5条。报送邮箱:lygjtxx@163.com,联系电话:85817279

(二)考核评分标准。各单位、各部门报送信息被《连云港交通运输信息专报》采用,每篇2分。报送信息经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采用转报,被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采用,每篇5分;被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交通运输部办公厅采用,每篇10分;被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采用,每篇30分。报送信息被多级采用的,累加计分。报送信息被各级领导批示的,每篇在原有分值基础上加倍计分。对重要紧急信息迟报、漏报、瞒报的,每发生一次扣5分。

(三)年度表彰奖励市交通运输局将对年度政务信息工作进行考评,并对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进行通报表彰,同时纳入全市交通运输年度综合目标考核。设置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奖:用于表彰奖励信息工作整体水平较高,成绩较突出的单位;信息工作先进个人奖:用于表彰奖励成绩突出的信息工作人员。

第六条  加强信息保密工作,除按规定上报外,未经签发人批准不得对外提供所编信息。

第七条 《连云港市交通运输信息工作考核办法》(连交[2013]155号)废止。

第八条 本办法由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