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你单位《关于李佳子同志辞职申请的请示》(连港航〔2021〕87号)文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单位职工李佳子同志辞职,请按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此复。
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