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4252524/2019-00036 | 信息分类: | 工业、交通/其他 /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市交通局 | 发文日期: | 2019-05-14 |
| 文号: | 连交〔2019〕107号 | 主题词: | |
| 信息名称: | 关于免去李家伟同志职务的通知 | ||
| 内容概览: | 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同意免去李家伟同志职务的批复》(连组干〔2019〕17号)精神,经市交通运输局党委研究,免去李家伟同志市交通工程建设处副主任职务。 | ||
| 时效: | 有效 | ||
各直属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同意免去李家伟同志职务的批复》(连组干〔2019〕17号)精神,经市交通运输局党委研究,决定:
免去李家伟同志市交通工程建设处副主任职务。
该同志免职时间自2018年12月算起。
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
2019年5月14日
抄送:省交通运输厅,厅属有关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区交通运输局。
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2019年5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