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4252524/2021-00042 | 信息分类: | 工业、交通/其他 /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市交通局 | 发文日期: | 2021-05-17 |
| 文号: | 连交〔2021〕118号 | 主题词: | |
| 信息名称: | 关于明确市运输事业发展中心职能配置、内设 机构和人员编制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 ||
| 内容概览: | |||
| 时效: | 有效 | ||
市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根据市委编委《关于对市交通运输局所属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调整的批复》(连编〔2020〕21号)和市委编办《关于调整市交通运输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连编办〔2021〕18号)精神,现将市运输事业发展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等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机构性质和主要职责
市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为市交通运输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副处级,经费渠道为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宣传贯彻国家、省、市有关道路、水路运输行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
(二)参与道路、水路运输行业发展政策和具体方案的研究、制定、实施、考核。
(三)参与运输场站(枢纽)有关规划建设、站级核定、后期功能评估等工作。
(四)承担道路、水路运输行业管理的相关事务性工作。
(五)承担城市公交、出租汽车、汽车租赁等行业管理的相关事务性工作。
(六)承担机动车维修、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等行业管理的相关事务性工作。
(七)参与公路、铁路、水路和航空等运输方式的衔接和协调服务工作。
(八)参与运输行业统计、经济运行分析和信息发布工作。
(九)参与道路、水路运输行业信用管理工作。
(十)参与协调重点物资运输,重要节假日旅客运输,指令性抢险、救灾、战备物资运输。
(十一)参与交通运输行业科技与信息化发展战略、规划和计划编制相关工作,承担市交通运输综合指挥中心建设管理工作。
(十二)承担运输行业管理相关行政辅助工作。
(十三)承办市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运输事业发展中心设置10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组织人事科、法规科、财务审计科、综合运输科(水运科)、道路客运科、城市客运科、道路货运科、维修和驾培科、科技信息科,机构规格相当于副科级。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核定市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事业编制35名,其中:副处级领导职数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4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0名,专业技术人员20名。
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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