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你单位《关于李冉同志辞职的请示》(连公路〔2023〕104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单位和李冉同志自2023年8月解除聘用合同,请按相关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此复。
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