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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4252524/2017-00074 信息分类: 工业、交通 / 通知
发布机构: 市交通局 发文日期: 2017-07-25
文号: 连交〔2017〕175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关于陈岷同志具备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内容概览: 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市运输管理处陈岷同志符合交通公路(水运)工程专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初定的基本条件。
时效: 有效

关于陈岷同志具备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交通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7-07-25 00:00:00

各有关单位职称办

根据《人事部关于印发〈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暂行规定〉的通知》(人职发[1990]4号)、《人事部关于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暂行规定有关具体问题的说明》(人职发[1991]11号)精神和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市运输管理处陈同志符合交通公路(水运)工程专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初定的基本条件。

经所在单位考核合格并报经市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通过,现已具备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

2017725


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177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