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4252524/2017-00074 | 信息分类: | 工业、交通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市交通局 | 发文日期: | 2017-07-25 |
文号: | 连交〔2017〕175号 | 主题词: | |
信息名称: | 关于陈岷同志具备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 ||
内容概览: | 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市运输管理处陈岷同志符合交通公路(水运)工程专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初定的基本条件。 | ||
时效: | 有效 |
各有关单位职称办:
根据《人事部关于印发〈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暂行规定〉的通知》(人职发[1990]4号)、《人事部关于〈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暂行规定〉有关具体问题的说明》(人职发[1991]11号)精神和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市运输管理处陈岷同志符合交通公路(水运)工程专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初定的基本条件。
经所在单位考核合格并报经市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通过,现已具备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
2017年7月25日
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17年7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