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4252524/2024-00146 | 信息分类: | 工业、交通/其他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市交通局 | 发文日期: | 2024-04-10 |
文号: | 连交〔2024〕61号 | 主题词: | |
信息名称: | 关于进一步做好2024年度全市公路水运工程 平安工地建设工作的通知 | ||
内容概览: | |||
时效: | 有效 |
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加快推动工程建设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推行“零死亡”安全管理目标,推进平安工地建设全覆盖,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强化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确保全市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24年度全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进一步做好全市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不断夯实平安工地建设工作基础
(一)健全平安工地建设制度标准。深入学习《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的指导意见》(交办安监〔2023〕64号),进一步宣贯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有关文件精神,认真把握平安工地建设标准及相关要求,将平安工地建设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常态化。进一步规范全市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的申报、创建、考核评价工作。加强组织保障,成立全市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领导小组(见附件),建立起较为完善的组织体系,优化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价机制,确保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广泛、深入开展。
(二)推动平安工地建设常态开展。将平安工地建设作为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的重要载体,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以新的管理办法、新的考评标准,推动平安工地建设常态化开展,并在农村公路、大中修等项目稳步推开,力争做到全市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全覆盖。
(三)加强平安工地建设督导服务。市交通执法支队具体组织实施全市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督导工作,综合采用“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对辖区内平安工地建设项目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建设单位报送的平安工地建设达标评价情况组织抽查。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徐圩港区管理办公室根据职责主管本行政区域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督导工作,具体由其所属负责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监管的机构组织实施。
二、持续提升平安工地建设管理水平
(四)加大平安工地建设力度。各工程项目根据项目特点制定务实管用的平安工地建设、危大工程等专项方案,精准施策。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徐圩港区管理办公室按照分类监管标准实施差异化监管,持续开展质监“蓝盾”专项执法行动,集中查处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危大工程管理不规范等违法违规行为,集中整治专项施工方案不落实、不按方案施工等反复出现的隐患顽疾,强化重点项目的现场安全监管,加大监督深度、检查频次,对突出问题和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实施跟踪督办、闭环管理,确保隐患见底、措施到底、整治彻底。
(五)强化参建单位平安工地建设责任。各参建单位要压紧压实平安工地建设责任,充分发挥安全管理工作的主观能动性,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推进平安工地建设。建设单位要严格落实平安工地建设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平安工地建设、考核、奖惩机制,将平安工地建设情况纳入工程合同履约管理;施工单位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将平安工地建设作为日常安全生产的重要抓手,定期开展自查自纠、自我评价;监理单位要将平安工地建设作为安全监理的主要内容,严格安全生产条件、专项施工方案、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审核把关,对施工单位平安工地建设实施有效监督检查。
(六)推进施工安全标准化建设。各工程项目要强化项目驻地建设、施工作业、设备管理等安全生产标准化,积极推行安全防护设备工具化、定型化、装配化,及时推广保证工程安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各参建单位要扎实推进施工场地布设、现场安全防护、施工方法与工艺、施工班组管理等方面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积极探索工程现代化组织管理模式,着力推进施工工艺标准化、施工管理模式体系化。
(七)进一步总结平安工地建设经验。各工程项目应主动对标取得省级“示范工地(工程)”的项目,采用交流研讨、现场观摩等方式,总结推广应用“四新技术”和先进经验,争创平安工地“示范工地(工程)”。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徐圩港区管理办公室结合安全生产“送专家、送技术、送服务”到基层,综合部署、统筹推进,通过示范创建等方式,树立工程安全管理典型,强化标杆引领,全面提高各工程平安工地建设管理水平。
三、精准推动平安工地建设措施落实
(八)规范专项施工方案编审执行。各工程项目要重视危大工程、高风险工序及关键环节的安全管理,落实方案审批及专家论证流程,规范施工工序管理,按照方案开展安全技术交底、施工和验收工作。建立健全方案落实监督和纠正机制,强化危大工程安全生产条件核查、危险作业条件确认和方案实施情况监督检查。项目负责人应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事故多发易发的施工环节或部位执行带班生产。
(九)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操作技能。各工程项目要结合项目特点深入开展从业人员技能培训,积极开展安全知识竞赛、安全技能比赛。建立健全施工班组管理制度,突出加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考核管理和岗前安全技术交底,对现场作业人员应及时进行班前教育,并结合季节特点、施工状况等开展经常性安全警示教育,不断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应知应会”能力。
(十)加强大型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各工程项目要安排专人负责大型设备日常管理,必要时可邀请专业的第三方单位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按规定进行设备使用状态安全评估,并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特种设备应依法取得使用登记证书,承重支架、挂篮及未列入国家特种设备目录的非标设备应组织专项验收。钢筋加工棚、水上作业平台等大型临时设施安装和拆除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制定安全措施,并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和验算。
(十一)抓好临时用电安全风险管控。各工程项目要加强对临时用电的管理,做好用电设备“一机一闸一漏”,同时严格按照临时用电规范要求和临时用电组织设计规范现场用电设备的布设。加强施工一线工人的用电安全教育培训,严禁私拉乱接,由专职电工进行日常巡查,管理人员分区域管理,从源头上减少临时用电安全隐患。
四、健全完善风险管控双重预防机制
(十二)强化施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各工程项目要严格按照《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管控指南》要求,事前做好风险研判、评估、分级防控等工作内容,过程中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实行风险差异化、动态化、常态化管理。坚持关口前移、源头治理、精准管控,实现风险防控标准化、图表化、信息化。针对重点作业环节,积极运用远程监控和信息化管理技术手段,加强安全管控。
(十三)抓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工程项目要严格落实《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管理办法》要求,建立健全并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加强事故隐患排查、告知(预警)、整改、评估验收等工作,实行常态化、闭环化、动态可追溯管理。要进一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领导责任、监管责任、主体责任和岗位责任,不断织密安全网、拧紧安全阀,切实做到事故隐患及时发现、及时整治、及时销号。
(十四)提升防灾减灾和应急处置能力。各工程项目按《公路水运工程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要求》编制项目综合应急预案、合同段施工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针对工作岗位特点编制应急处置卡。做好应急物资的储备工作,同时做好临近单位的应急联动工作,结合工程项目实际情况及季节特点定期组织开展针对性应急演练,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充分做好工程防灾减灾准备。
五、大力推广平安工地建设技术创新
(十五)提升安全管理智能化水平。各工程项目要积极利用信息化系统,加强对危大工程、重点部位、关键工序、人员机械等方面的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智能安全管控,促进智能科技与工程现场安全管理的有机结合。各工程项目应加大先进工艺技术推广应用,推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向可视化、数字化转型发展,不断提升科技兴安水平。
(十六)推广平安工地新技术应用。各工程项目要根据工程建设领域新技术发展趋势,坚决淘汰严重危及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的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不断创新,结合项目实际研创具有实操性、先进性、推广性的平安工地创新技术。
六、深入打造平安工地建设文化引领
(十七)深化平安工地建设“党建+安全”模式。各工程项目要积极推动平安工地建设党建引领,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在平安工地建设中的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采取发放安全知识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加大安全文化宣传力度。以党建活动增添创建活力,深化党支部结对共建活动,积极打造平安工地建设“党建+安全”联盟品牌。
(十八)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知识技能培训。各工程项目积极落实“班前会”教育模式,加强新进场人员和转岗人员教育培训工作,全面提升工人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同时也要积极探索安全管理和教育培训新模式,有效利用“工程专家”微信小程序,强化安全管理人员学习教育,运用“实景互动工人课堂”等形式,定期组织作业人员开展安全知识培训,加强安全操作模拟训练。鼓励自主学习,打造“积分奖励超市”,广泛调动参建人员参与平安工地创建的热情。
(十九)推动平安工地建设“信用+监管”运用。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持续深入探索“信用记分”在平安工地建设中的运用,加强以信用为基础的差异化监管,对失信行为实行联合惩戒。鼓励从业单位对平安工地示范创建出色的单位与个人给予适当激励,切实推动考评结果与信用挂钩。
(二十)打造交通工程执法(安全)教育基地。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徐圩港区管理办公室要根据所监管项目特点,开展常态化普法服务。各项目参建单位要建设信息化、专业化的网上教育基地和新媒体普法平台,为从业人员提供远程数字化的法律咨询服务。
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