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4252524/2021-00138 | 信息分类: | 工业、交通/其他 / |
| 发布机构: | 市交通局 | 发文日期: | 2021-02-23 |
| 文号: | 无〔〕号 | 主题词: | |
| 信息名称: | 《连云港市交通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 ||
| 内容概览: | |||
| 时效: | 有效 | ||
一、起草背景
根据省、市安委办《关于推进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专题2020年重点工作的通知》精神以及《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安全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试行)》中明确的工作任务,局安全处起草了《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试行)》。
二、起草目的
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力量,加强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社会监督,鼓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举报交通运输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重大事故隐患,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制订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
3、《江苏省安全生产领域有奖举报实施办法》
4、《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
四、主要内容
主要有5个方面内容:
(一)总则。主要包括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等内容。
(二)奖励标准和范围。主要包括违法行为、事故隐患评定标准、奖励金额、举报方式、排除奖励有关事项。
(三)办理流程。主要包括举报受理情况说明,奖励发放有关要求。
(四)监督管理。主要对举报真实性、举报受理情况提出要求和处罚意见。
(五)附则。对实名举报、匿名举报进行解释,明确由局安委办解释本办法。
五、起草过程
本办法由局安全处会同局机关党委、财务处、审计处进行起草。2020年10月征求了相关部门意见建议,局法规处反馈了3个方面的意见建议,均已采纳。2021年1月19日至26日,通过局门户网向社会征求意见,未收到反馈。
原文链接:关于印发连云港市交通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