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4252524/2023-00132 | 信息分类: | 工业、交通/其他 /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市交通局 | 发文日期: | 2023-12-25 |
| 文号: | 连交〔2023〕272号 | 主题词: | |
| 信息名称: |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交通运输领域涉企行政合规全过程指导工作试点方案(试行)的通知 | ||
| 内容概览: | |||
| 时效: | 有效 | ||
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司法局,各直属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省司法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运输领域涉企行政合规全过程指导工作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苏交执法〔2023〕15号)等文件要求,决定在全市交通运输领域开展涉企行政合规全过程指导试点工作,现将《连云港市交通运输领域涉企行政合规全过程指导工作试点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 连云港市司法局
2023年12月25日
(联系人:市交通运输局张娜, 85817262;市司法局:徐洪臣, 85318636)
连云港市交通运输领域涉企行政合规全过程指导工作试点方案(试行)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等决策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省交通运输厅、省司法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运输领域涉企行政合规全过程指导工作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推行涉企行政合规全过程指导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决定在全市交通运输领域开展涉企行政合规全过程指导工作,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试点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践行执法为民理念,坚持依法行政和包容审慎监管,着力提升交通运输执法的力度和温度,积极探索“事前预防、事中包容、事后提升”交通运输领域涉企行政合规全过程指导,促进行政合规指导工作系统化、法治化、规范化、长效化,推动交通运输企业实现管理规范、合规经营、守法诚信,建设亲商、安商的一流营商环境,在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连云港新实践中贡献交通运输力量。
二、试点单位
市交通执法支队、市运输中心,东海县交通运输局、赣榆区交通运输局。
三、 重点任务
(一)积极主动开展涉企事前服务指导
1. 编制企业合规指导清单。在交通运输领域针对驾培、维修、客货运输等企业类别,实行“一业一册”告知制度,编制“一业一册”合法合规经营指南,在涉企行政许可决定书上印制行政合规指导二维码,告知企业合法经营要求,减少企业经营试错成本(责任部门:局行政服务处,市运输中心、市交通执法支队)。
2. 加大涉企普法宣传力度。坚持“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对违法多发的货物运输、网约车企业和从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强化法律法规和重大政策宣传。积极利用媒体开展精准普法,发布涉企典型执法案例(责任部门:市交通执法支队,各县、区交通运输局)。推广“安全寄语”宣传视频,在涉企处罚决定书上印制二维码,宣传合规政策知识(责任部门:市交通执法支队,局法规处,各县、区交通运输局)。
3. 建立企业合规指导专家委员会。组织交通运输行业专家成立企业合规指导专家委员会,在企业自愿接受行政合规指导的情况下,定期开展企业巡诊活动,帮助企业排查问题,指导企业进行整改,提升管理能力。在公路水运工程、港口经营人、道路危险品运输企业等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送专家、送技术、送服务”到基层行动,指导、帮助企业建立安全标准化管理制度(责任部门:市交通执法支队、局法规处、市运输中心)。
4. 推行涉企行政检查体检。持续推行“邀约式”安全检查创新实践,经交通运输企业主动申请,由所在地交通运输执法机构上门提供“靶向式”检查和指导服务,对发现的其他隐患问题制发行政合规建议书,引导企业同步整改(责任部门:东海县交通运输局)。在公路水运工程开工前,开展质量监督交底,执法人员对工程各参建单位进行质量、安全和建设市场等监督项目全面告知,对监督事项和重点环节进行现场解答(责任部门:市交通执法支队)。
5. 发挥法律服务站的“阵地”作用。落实交通运输法治行业建设要求,利用交通执法人才资源,设立交通运输行业法律服务站,宣传合规知识,组织举办线上线下合规沙龙、开展案例指导分享,深入企业集中开展1—2次法治体检及合规指导服务(责任部门:赣榆区交通运输局、市港航中心、市交通执法支队)。
6. 实行预警提醒。在道路运输、水路运输行业,对经营者的经营许可证、车辆或船舶营运证年审、换证、技术等级评定等实行预警提醒,在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发布提醒公告,同时开通短信提醒服务,做到预警提醒及时直接(责任部门:市局行政服务处、市交通执法支队)。
7. 鼓励企业开展合规管理。鼓励企业自主自愿接受行政合规指导,开展行政合规管理,完善内部管理和控制机制,降低违法风险(责任部门:市运输中心、市交通执法支队)。对经执法人员、专家联合评估符合合规管理要求的相关企业,除了安全检查、专项检查以外,适当降低执法检查频率(责任部门:市交通执法支队、东海县交通运输局)。
(二)规范有序开展涉企事中包容监管
8. 全面开展说理式执法。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全面实施说理式执法,通过法理、事理、情理的教育,说服教育当事人明白法律规定、认清违法行为危害性,促使当事人守法经营,减少违法行为发生,坚决纠正“以罚代管”“罚而不管”( 责任部门:市交通执法支队)。
9. 扩大轻微违法免罚覆盖面。推进交通法治惠民,贯彻落实交通轻微违法免罚和告知承诺制,进一步扩大轻微违法免罚事项覆盖面。对当事人违法行为属于免罚清单事项、自愿签订告知承诺书并当场立即改正或者在承诺限期内改正的,免予罚款(责任部门:市交通执法支队)。
10. 建立企业合规整改轻罚制度。在行政处罚金额较高的执法领域探索企业合规整改轻罚制度,企业发生违法行为的,执法机构对企业进行针对性指导,依法要求企业进行合规整改,企业在观察期内有效进行合规整改,及时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对企业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责任部门:市交通执法支队)。
(三)强化跟踪巩固涉企事后监管闭环
11. 定期公布典型案例。定期梳理交通运输涉企免罚轻罚情况,公布企业易发生的行政处罚高频违法行为,进行风险提示;公布免罚轻罚典型案例,方便企业了解法律法规;公布企业合规管理开展情况以及典型案例,帮助企业对标发展(责任部门:市交通执法支队,各县、区交通运输局)。
12. 实行重点帮扶。对规模较小、管理较弱、违章多发的交通运输企业实行重点帮扶,组织行政许可、行业管理、执法等行业专家义务会诊,指导企业完善内控机制,加强管理,改变屡罚不改、屡禁不止的顽疾(责任部门:赣榆区交通运输局)。
13. 规范开展涉企信用管理。在行政处罚中做到“三书”同达,将处罚决定书、信用修复提示函以及信用修复方法同时送达当事人,提醒、指导当事人积极开展信用修复。对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依法公开,规范开展涉企信用管理(责任部门:市交通执法支队)。积极组织第三方为交通运输企业开展信用修复培训,帮助企业及时开展信用修复(责任部门:赣榆区交通运输局)。
四、 实施步骤
(一)试点启动阶段(2023年12月-2024年1月)。各试点单位按照本试点方案要求,制定本单位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工作保障,全面推动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二)实施推进阶段(2024年1月-2024年6月)。各试点单位积极探索、加强落实,建立健全涉企行政合规全过程指导各项工作制度,分析具体工作中出现的困难问题,寻找推行涉企行政合规全过程指导的有效途径方法。
(三)总结推广阶段(2024年6月-12月)。各试点单位在试点结束后,要对涉企行政合规全过程指导工作进行调研、评估和总结,市级层面组织督导调研,在总结经验做法、分析典型案例和研究困难问题的基础上,推动涉企行政合规全过程指导工作进一步系统化、法治化、规范化、长效化。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试点单位要将涉企行政合规全过程指导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相结合,与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大兴调查研究相结合,与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提升交通运输监管效能相结合,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组织领导。市级层面由市交通运输局联合市司法局共同指导试点工作开展。各县区试点单位要及时向同级党委、政府报告开展试点工作情况,争取政策和工作支持。交通运输部r:red">门与同级司法行政部门要加强沟通联系和相互配合,及时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三)强化政策宣贯。要做好社会面政策宣传,重点做好向企业的宣传,让企业充分了解涉企行政合规全过程指导政策的最新要求。各试点单位要做好典型案例宣传引导,让企业充分了解合规建设、开展合规整改,进一步强化企业自我合规的内在驱动力。
(四)提升业务技能。各试点单位要加强研究,将涉企行政合规全过程指导工作精神和要求吃透吃准。要着力建设与涉企行政合规全过程指导工作相匹配的人员队伍,持续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学习研究,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法治素养,为精准实施涉企行政合规全过程指导提供执法力量保障。